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爱人的头颅 作者:蔡骏 内容简介 《爱人的头颅》收录蔡骏早年中短篇小说十九篇。作者在时间和空间的迷宫中寻找永恒之爱,然而爱情之花花开有时,人类注定长怀无法解开的忧愁。爱人的头颅千年不朽,灵魂长驻其间,千年来他只爱一个女子;她与爱人的头颅长相厮守,直至进入坟墓,爱尽今生。神秘的白猫化作美女夜夜来伴,恋猫之人是否能放下南泉和尚的那把屠刀?烽火连天,一封家书一路平安,两地之人已生死相隔。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你们顺着长长的城墙根看过来,可以看到她缓缓拉动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爱人的头颅 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身体与头颅分了家,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考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像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摊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垛,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有的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也有的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还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弯如钩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像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肢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做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可以看到她的脸,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像是刚从古典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像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瘦削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叶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像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像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只不过现在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像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盛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散发出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被淹死就是被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地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伊。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像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像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瘫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草庐,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 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哪怕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都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踮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 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可以被原谅。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啼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像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有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 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画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弦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弦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桐木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古典的中国。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弦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地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像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铲。渐渐地,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 “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 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伊,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伊,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像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 “真奇怪,过去我好像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 这是爱人的头颅。 写于2000/3/11 恋猫记 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看上去年代很久远的样子,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有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11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楞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像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像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它就是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象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像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它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就像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10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像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像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凌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垄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像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我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像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袭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它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像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在一幅古典风格的画卷中了,就像《聊斋志异》里的插图。我能想象这里并不是狭小的阁楼,而是它(她)的闺阁。大胆地闯进来的人是我,与它(她)一同躺在这床上,月光洒进来照着我们。它(她)全身没有一丝衣服(这是事实),被我搂在怀里,顺从地被抚摸被拥抱,没有一丝保留地向我敞开。并且含情脉脉地(这是想象)看着我,尽管没有一句枕边细语。 我相信我与它(她)是青梅竹马的,在我们的童年,就曾这样亲密过了,尽管童年的它(她)早已死去了。但我忽然相信猫这样的动物是会死而复生的,而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渐渐,我睡着了,直到天明我醒来后,才发觉它(她)已经离去了,但我的身上仍残留着它(她)的体温和味道。请原谅我用了“它(她)”这样的称呼,这也许不合适。但我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尤其是在拥它(她)入怀时。 吃过早饭,隔壁那女子请我到她家坐坐。她的房间也不大,但布置得很干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一带有只白猫,不知是谁家的。” “没错,那是我养的。” “原来是你的,那它在哪儿?”我差点就把昨晚的事说了出来,但是我不敢。 “它出去了,我养猫,不喜欢把它关在家里,就是要让它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也许,昨晚上出去谈朋友了吧。” “你说猫也会谈朋友?”我突然有些紧张。 “春天到了嘛。”她说的时候,神色和语气都有些怪,“你那样关心它,难道昨晚它在你那儿?” 我沉默了半晌不敢说话,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她忙说:“你别走啊,我不问了。其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人,别误解,我是说对我的那只猫而言。” 我盯着她,她的皮肤很白,就像是那只猫身上雪白的皮毛。我甚至觉得她的脸也有些像猫,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恶意的比喻,这说明她也很美。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缩了回去,迅速离开了这里。 晚上我开着灯,猫又来了,又一次扑在我身边。我承认我不可抗拒它(她)的魅力,我被它(她)征服了。像古人描述的那样,它(她)轻扭小蛮腰,也许这是一种诱惑,一种刻意的挑逗,在这方面它(她)有很高的技巧。我深深地陷入了此中的乐趣,此后一连好几夜都是如此。 这些天,不知什么原因,我牙疼了,口腔左面上排最里一颗,虽然很轻微,但这小小的痛楚却有绵绵不绝的味道,每时每刻都会突然来骚扰我。 但令我更忧心忡忡的是,“南泉斩猫”的情节在反复纠缠着我。猫是极富诱惑力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猫也会成为人类烦恼与痛苦的根源,这与猫带给人类的美是同时到来的,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南泉和尚是从斩断痛苦的角度出发的,他必须斩猫,其实也是一种对佛法的履行。但赵州又为何要头顶草鞋呢?我实在难以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千百年来就没有人真正解答过。 我真的陷于痛苦中了,说不清,只感觉一种潮湿的味道从心底升起。当与它(她)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幻觉,把它(她)想象成一个人。虽然我明知这不是,可我陷进去了,仿佛晚上在我枕边的真是一个从展子虔或是吴道子的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仕女。这种幻想是危险的,如果连人与畜牲都分不清,我岂不是要被划入衣冠禽兽之列了。于是每当我睡着以后,都会梦到一把镰刀,血淋淋的镰刀,这把刀刚刚斩下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的头颅。然后一个和尚对我双手合十,我接着就被惊醒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我的女邻居,我还从没见到过她和她的猫在一起过。我希望她能看住她的猫,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把猫囚禁起来是件很残酷的事,你要知道,谁能得到它的青睐是一种幸运,它可是个倾城倾国的人间尤物。”她说这话的神情与晚上那只猫像极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我故意要疏远猫,不让它(她)靠近我。它(她)盯着我,一副随时准备冲锋的样子,全身皮毛随着喘息一起一伏的。突然它(她)的目光软了下来,哀求似的蜷缩在地上,那痴痴的眼神真让人揪心。它(她)叫了起来,猫儿叫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子发嗲,但这回的叫声却如此撕心裂肺,就像我幼年时养的那只猫临死前的叫声。 我的脖子仿佛被什么扼住了,我也想发出它(她)那样的叫声。眼眶里开始有些湿润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走上去搂住了它(她),把我们的脸贴得很近。它(她)的眼中射出幽幽的目光,然后伸出了小小的舌头,舔在我脸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挂上了脸颊,却被它(她)的舌尖舔去了。这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我……我不敢说后面的话了。天哪,我的牙疼突然加剧了,好像升了一级,就在这一瞬间。 第二天,我又清醒了,我明白自己不该如此冲动。我要摆脱它(她),搬家吗?不,我不想离开这小阁楼与老虎窗,而且我也搬不起,但我又不可能把隔壁邻居赶走。在外头转了一天,我的牙疼看来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傍晚回家,又碰上隔壁那女人出门,她看我的神色依然很怪。 这天的天气很不好,非常闷热,天气预报说晚上可能要下雷雨。到了十点以后,猫果然来赴约了,它(她)猛地扑在我后背上,用缩进了爪子的脚掌抚着我的脖子。它(她)只要把爪子放出来,就足以抓破我的颈动脉,送了我的命。我突然有些害怕,抱住了它(她),并把它(她)放在眼前盯着,我希望能从它(她)眼中寻找出什么。 我见到了它(她)黄棕色的眼珠,以及那一条缝似的瞳孔。在瞳孔中,我依稀能见到我自己,再往里,竟是一个和尚,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凝视着我。猛然间,这一切又都消失了,只剩下那双眼珠和瞳孔。 南泉和尚,又是他,他一定在看着我。我立即把视线从猫的脸上挪开,在小阁楼里寻找什么,我在寻找一样足以斩断我的烦恼的东西。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上伸手可及的一把剃胡子的刮刀上。我心里打了个哆嗦,不敢去碰,于是又把它(她)紧紧搂在怀中,就像热恋中的人一样,我的心中掠过这念头就使我痛苦了起来。 我的手向刀伸了过去。 这一过程是极短的,但却好像走了很久很久。除了那只手以外,我全身一动不动的,我怕极了,害怕让怀中的它(她)察觉。但它(她)仿佛已沉醉在这甜蜜中了。这柔软的躯体在我怀中,暖暖的,像一团火,既是带给人温暖的,也是带给人危险的。我多想这一瞬成为永恒,我们两个永远这样直到一起慢慢变老。但我的那只手似乎已不再安在我胳膊上了,那只手似乎已属于南泉和尚了,终于拿起了那把刀。 我不敢去看,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它(她)毛茸茸的头皮和薄薄的耳朵。虽然不敢看,但我的手上却好像长了一只眼睛,带着那把锋利的刮刀,逼近了它(她)的后背。我突然感到自己手里握着的已不是刮胡子的刀,而变成了把割草的镰刀,这把刀俨然是南泉和尚亲手交给我的。 此刻,另一种痛苦从我的口腔深处的神经中抽搐着,在这不断升级的牙疼中,我好像见到了南泉山上那只身首异处了的猫,又好像见到了我幼时那只被处死的血淋淋的猫,它们和我怀里的这只一样都是美的。也许正因为如此,美才成了一种罪过,是的,美是会犯罪的,犯了诱惑罪,对于这种罪,南泉和尚说,只有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我的刀已开始触到它(她)的白毛了。 忽然我闭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白光,我立刻睁开眼看着窗外,又是一道,从夜幕的乌云里掠过一大片令人目眩的白光,那是闪电。接着从苍穹深处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炸开了一个响雷。这雷声尽管只有一瞬,但却充斥了我的小阁楼、我的耳膜和大脑。我松了手,刮刀掉在了床上。此刻差不多刀尖就要刺进它(她)柔嫩的肌肤了。 它(她)察觉了,是上天的惊雷提醒了它(她),立即扭动起灵活的躯体,从我的怀里逃脱了出来,跳到床的另一头盯着我。它(她)发现了那把刀,它(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巨大的痛苦,它(她)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它(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这声音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雨点一同敲打我的玻璃窗。我理解的它(她)的意思,它(她)的呻吟就像几千年来所有苦命的痴心女子。转眼它(她)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无奈的哀怨与仇恨,我真怕它(她)会扑上来咬断我的喉咙,我哆嗦了,但我还是大着胆子要上去和它(她)重归于好。 它(她)拒绝了。 它(她)不再像那似水柔情的美人的化身了,而更像是一个被遗弃了的苦命人。它(她)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弓起了身子,随时都会逃得无影无踪。 雨,越下越大,雷声再一次响起。而缠绵的痛苦从心底和牙龈里两个方向升起遍步我全身。 它(她)走了,走得如此从容不迫,没有回头,保持了它(她)的尊严与风度,消失在灯光中。我没有追,我还敢追吗? 时间仿佛停滞了,只有雨点不断敲打着窗玻璃。 我牙疼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疼得似乎牙齿已不再属于我了。我用了各种药,也去看了牙医,但毫无效果,始终查不出病因,是一种神秘的惩罚吗?此后的三天,牙疼愈演愈烈,而那只猫也再没出现过,甚至连隔壁的女邻居也无影无踪了。我用力敲她的门,却没有反应。我只能到楼下去打听她的情况,楼下一位老太却说从没见到过我所说的这个女人,并且还说我隔壁那间房已经十几年没住过人了,根本就是空关着的。至于那只猫,老太也从没见过。 真不敢相信,可难道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于是我又忍着剧烈的牙疼,问了这一带其他十来户邻居,都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们建议我到精神病医院里查查是不是有什么病,还有人神秘兮兮地说我遇到鬼了。 不,它(她)和她都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疯了。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弄清楚,可能我的牙疼一辈子也好不了了。我决定冒一次险,用力地撞开了隔壁的那一扇门。天哪,这房间与几天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了,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房梁上结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布满了凄惨阴冷的空气。的确是许多年无人居住了,可前几天,我明明在这房里与那女人说过话。噢,我的牙疼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疼得浑身软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扬起了一地的灰尘。我回想起那只猫,但剧烈的牙疼使我脑中天昏地暗,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明白我已永远失去它(她)了。 忽然我仿佛看见了什么,那是南泉山上,南泉和尚的徒弟赵州正头顶着草鞋,走出山门。他在向我微笑着,镰刀与南泉和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座高大的禅院与一只复活了的猫。 我现在终于能明白赵州为什么要头顶草鞋了。 写于1999/6

附录:关于南泉斩猫

本人的《恋猫记》在榕树下发表以后,众多网友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好的,也有歹的,但我从不介意,我甚至希望大家都能来批判我,最好开一个批斗会,这样才能使我保持清醒的头脑。 南泉斩猫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我中学的时候就知道了,两年前又看了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加深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印象。这种印象一种纠缠着我,终于使我在1999年的六月完成了这部幼稚的小说《恋猫记》,压到一年后的现在才放到网上发表,正是说明了我对它的疑惑和犹豫不决。 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南泉斩猫中的赵州为什么头顶草鞋。这是很正常的,我说过没有人能真正了解赵州的行为,所谓的解释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终级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能思考,相反,越是艰难的课题越能激发起人类探索未知的勇气。 我欣慰地看到了许多网友发表了各有千秋的独到见解,即便是表示不理解的,也想必是经过了一番思考的。也许我们并不需要什么最终的解释,争论的过程就是我们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我指的是南泉斩猫,对于这样的一个课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的。 其实这也正是这部小说的核心,在这部小说中有关“我”和猫的情节都是次要的,我自己认为甚至可说是我的败笔之一。最重要的是南泉斩猫,与小说的明线相比,这是一个内在的线索,一个更逼近我所想要表达的思想的线索。这个故事不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是经过了上千年的思考的,它永远也不会过时,因为我们永远都不会放弃对美的追求。 我来谈谈我个人的见解。在本文中猫只不过是一种象征,对美的象征,大多数人们都是追求美的,如果大家都想拥有有限的美,则必然与无限的物质世界和欲望相矛盾,于是争执乃至灾难就在所难免了。 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消灭这种美,于是南泉和尚就这么做了。但接下来难以理解的是赵州头顶草鞋走出门去的行为。绝大多数人都表示不可理喻,但上千年来也有许多人做出了他们的解释,但互相之间出入都非常大,甚至于争论不休。 我想,解决问题的关键必须要上溯到源头,源头就是美,什么是美?唐朝以胖为美,今天以瘦为美,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劳动就是美,自古以来,对美的认识也没有过标准答案。我认为在人类产生之前无所谓美,所谓的美是人类的一种感觉,是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的产物。动物是没有美感与丑感的,蜜蜂要往花中采蜜是它们生存的手段,老虎生了漂亮的皮毛,一是为了伪装,二是为了威慑。但许多我们人类认为是美的东西在人类存在之前就存在了千万年,它们在被有审美感的人类发现之前是同样是美的,但那时它们的美是毫无意义的,至少从审美的角度来看是无疑的。而在人类眼中,同一样事物,它有美的,也有不美的,并不是事物本身有什么变化,而是欣赏的人发生了变化。所以,美不是一样东西,美是一种关系,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我们通常认为美的对象是主体,而观察它的人是客体。我认为应该是完全相反,主体是人,客体才是某一样事物,这样才能解释许多审美观中的矛盾。 所以,如果美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话,那么美的根源就不在于美的对象,而在于主体,也就是人的心中——人心才是美的根源。这种美并不是我们以往所说的“心灵美”,所谓的“心灵美”并不是真正的美,只不过是道德意义上求善的过程罢了,实际上是混淆了美与善的界限。事实上“真、善、美”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包含了三种不同的求知方向,这是题外话了。 正因为美的根源在人的心中,如果人心中没有美的概念,那么从这个人的眼中看到世界就全部都无所谓美丑了。所以,人心是各异的,作为客体的美以及追求美的过程也是各异的。当然,大多数人眼中,雪白可爱的猫自然也是美的化身,于是,产生了争执。南泉和尚认为这种争执的根源在于猫,猫是祸水,必须要除掉它,才能消灭争执的根源,所以他斩了猫。但赵州不这么认为,他把草鞋顶在头上,以草鞋意喻因为痴迷于美而产生的痛苦。解决这种痛苦的办法不是把草鞋扔掉,因为人是不能不穿鞋的,草鞋和猫一样都只是替罪羊,是人类欲望的替罪羊。猫是无辜的,它的存在自有它的理由,它的美是天赋的,一切都是人类的自寻烦恼。美的根源在内心,由此而来的痛苦其实也来自内心,就算消灭了美的对象,但能消灭美在你心中的根源吗? 不能。 所以,我在《恋猫记》中特意安排了“我”牙疼的情节,也许是因为我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牙疼的确在折磨着我。可更重要的是牙疼象征着一种根本性的东西,你永远都无法摆脱它,只要你心中还存在着对美的追求。猫也是一样,南泉和尚即便把猫处死,就真的能消灭他弟子们心中对猫的妄念吗?不能。以猫作为象征的美永远存在于这些和尚们的心中,不管猫是否出现,也不管猫是否被杀。美是千变万化的,但在你心中,美却又是同一的,美的概念既可以抽象,也可以具象,抽象为美,它伴随你一生,具象为猫,它同样可以在你内心世界活一辈子。因为你是人,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有权利从你的内心出发对客观世界做出自己的评价和理解。人类从来就是追求美的,亘古以来,就有一个梦想美,发现美,追求美,热爱美,乃至于痴狂于美,痛苦于美,最终毁灭美的方程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许许多多大自然或是人类自身所创造的美,都因为这个方程而被毁灭,难道罪过在美的事物身上吗?不,罪过在我们的内心,在于对美的欲望。解决它的办法既不是毁灭美,也不是放弃美,而是宽容美,我们所要承受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美,永远存在于我们的内心,饶恕它吧,也就是饶恕了我们人类自己。 我想到了当年禅宗五祖弘忍和尚要选继承人,条件是做出一首好“偈”,大弟子神秀做了一首:“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弘忍表示不能接受,后来,一个叫慧能的砍柴烧水的和尚做了一首“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于是,弘忍和尚便把衣钵传给了慧能。 慧能就是著名的禅宗六祖。后来,他流亡广东,说出那句著名的关于风动幡动还是心动的话,结果被打入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糟粕行列。但不管在哲学上如何争论,我们能看出神秀的偈正代表了南泉斩猫的行为,而慧能的偈则正是赵州头顶草鞋的美学基础。 写于2000/7 芦苇荡 虽然我的出生年月是1978年12月,但我所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1942年的一个夏天。地点是在苏北平原的最东端,长江口与黄海之间,与我所在的大上海仅一江之隔的地方,从地图上看像个半岛。在这个故事里,那一年我应该是12岁。 12岁的我与18岁的红妹那天正在钓龙虾,其实这并非真正的龙虾,只不过是一种当地极常见的甲壳动物罢了。我们先从泥土中挖出许多蚯蚓,把它们穿在钩子上放入水中就行了。我一个人会同时放下十几个钩子,只需在一旁静静观察就会有丰盛的收获。虽然这种方法极为原始,但效果甚好,这儿的龙虾数量惊人,极易上钩。不一会儿箩筐里就会装满,它们一个个都挥舞两个巨大的钳,披一身红色的鲜艳甲壳,非常漂亮,而个头差不多有我手掌的长度。 我们钓龙虾的地点是在一大片芦苇荡的深处,那儿有大片的水塘泥沼,长满了比人还高得多的青色芦苇,范围有上千亩大。一旦你躲在其中某个地方,密密麻麻的芦苇足够把你隐藏,就算全村人都进来也没问题。 那天红妹钓得始终比我多,我有些不服气,索性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出神。我看到的天空是在许多随风摇曳的芦苇尖丛中露出的一方小小的蓝色,蓝得与苏北平原一样纯洁。 忽然天空中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就像有几万匹马在云中飞奔。我站起来透过芦苇尖向天上仰望。终于,云层下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渐渐变大了,变成一只银色的鸟。再近一点,又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长着铁翅膀飞翔的怪物,发出一声声巨响。 “飞机,这是飞机。”红妹叫了起来。 我明白了,红妹的爹陆先生曾说起过这种叫做飞机的东西。在这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飞机的最前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旋转,然后身上还画着一张巨大的嘴。我甚至能看到那嘴里还画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就像海里刚打上来的小鲨鱼。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美国人陈纳德指挥的飞虎队的标志。在那两个铁翅膀上,还画着两面花旗子。 “花旗兵!”红妹又叫了起来,她爹是陆先生,所以她什么都知道,那年月,我们习惯把美国人叫做花旗兵。 忽然,花旗兵飞机的后面还跟来了三架画着太阳旗的飞机。它们在后面紧追不舍,一会儿笔直上天,一会儿又在天上翻跟头。后面三架太阳旗飞机喷出了几长串红色的光焰,“哒哒哒”的声音非常清脆。 花旗飞机被打中了,它的尾巴上炸开一个大洞,一阵浓烈的黑烟涌出,在空中拖出一道长长的黑线。它掠过我们头顶很近的地方,剧烈抖动,掀起一阵芦苇的波浪,一种凄惨的啸叫震耳欲聋。但是它又抬高了,到了将近云端的地方,它又开始向下滑翔了。 突然,从花旗飞机上爬出了个模糊的人影,然后竟从飞机上跳了下来。一眨眼,有一面巨大的伞在他的头顶打开了,又把他给拉了起来。而那架冒着浓烟的飞机,则像只无头苍蝇滑向东北边海滨的方向了。 天上的那个人就像是孙悟空腾云驾雾一样慢慢地向下落,竟向我们这边飘过来了,他越来越近,我能看见他穿了很厚的衣服,戴着皮帽,大热天别把他给热死。终于他坠入了芦苇荡的另一边。天上三架太阳旗飞机盘旋了一阵也飞走了。 “快。”红妹带着我向前跑去,在茂密的芦苇中什么也看不见,我们惊起了许多水鸟,在一片翠绿中,我们见到了一大片白色的布。 那是花旗兵的大伞,一棱一棱的非常柔软漂亮,几十根长长的线连着大伞,我们沿着线,见到一大片被压倒的芦苇,长线断了,人却不见了。 他在哪儿?洋鬼子的形象我只从陆先生的口中知道过。12岁的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看看花旗兵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 我们一直找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我们都饿了,但红妹还想继续找,于是,我们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小铁锅和火镰,再折了许多干枯的芦苇叶子,在一片空地上煮起了龙虾。不一会儿,这几十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就飘出了一股肉香,虽然没有油和盐,但依然让我流了口水。 正吃着,突然身后的芦苇中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是花旗兵。”红妹提醒了我,也许他也饿了,闻到了龙虾的香味。 芦苇动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人,黑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与深眼窝跟陆先生说得没两样。但他的脸不算白,被烟熏黑了,只有两个眼睛眨巴眨巴。他的外套与帽子都不见了,只穿了件白汗衫和绿裤子。他站了起来,个子又高又长,但立刻又跪了下来,双眼充满了恐惧,仿佛我会把他吃了。 “别怕。”红妹大胆地靠近了他。花旗兵的眼睛又眨巴了几下,居然流下了两行浑浊的泪水,像个孬种似的抱头哭了起来。看他这副孬样,我也有了胆子,小心地把龙虾伸到他面前,就像喂牲口一样。他盯着我半天,然后赶着投胎似的一个猛扑把龙虾连壳带肉地吞下了肚,自然,他的表情不是很好受,有些滑稽。于是红妹又剥了壳给他示范,不一会儿,剩下的龙虾已全部填入了他的肚子。 “三克油。”他终于说话了,但他的口臭却熏得我退避三舍。他显得很激动,拉着红妹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当他明白我们一个字也听不懂时,就对我们傻笑着。 红妹决定把花旗兵留在芦苇荡里,否则在村子里肯定要落在日本人手里,八成要送命,还不如在这儿安全。然后红妹对他做了个手势,他就乖乖地如同俘虏般跟我们走了。 我们穿过密密麻麻的芦苇,来到一片水塘边上的空地。这有一坐砖头坟,我翻开坟边的一堆干草,扒开几块石头,露出了一个刚好容一个人钻进去的小洞。红妹的手势让他进去,花旗兵脸色变得刷白,“扑通”一声跪在我们面前,以为我们要他的命呢。我们跟他比划半天也不明白,我就先进去了。其实里面是空的,清朝的时候,有人造反,退到这儿就挖了这个坟藏身,外面不大,里面可宽敞呢,用石头和砖块垒成,还可防水。这地方,除了我爹,就只有我和红妹知道。 花旗兵也进来了,我点亮了一直藏在里面的蜡烛,照亮了整个墓室和花旗兵惊慌失措的脸。通过上方的一个小缝,还可以监视外面的空地。除了有些返潮,样样都好,绝不会有人想到墓里面还有大活人。 红妹塞了许多干草进来铺在地上,让花旗兵就睡在这里,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最后花旗兵紧紧抓住我和红妹的手,他手上野兽般的浓密汗毛让我吃了一惊。他连说了几个“三克油”,最后说了声“古得白”,然后眼泪又像黄梅天的雨一样流了出来,真没出息。 我们回家了,这时月亮已经很高。踏着月光,芦苇尖扫过我的脸,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妹,12岁的我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热辣辣地朦朦胧胧说不明白。今天红妹显得特别高兴,红扑扑的脸颊就像三月里村口绽开的那一树桃花。她说她居然救了个花旗兵,陆先生在地下也会安心的。 现在我该讲一讲红妹了,她是我家的童养媳,也就是说,等我长大了,她就会嫁给我,做我的大娘子。 她已经18岁了,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子,我真怕自己等不到长大的那一天。她在不断地长大,我是说她身体的各部分,该细的细了,该圆的也圆了,常撩得村里那些男人直勾勾地目不转睛,我真想把他们的贼眼珠给抠出来。而我,还是个又瘦又小干巴巴的孩子,那些比我粗壮的男孩子们常来欺侮我,他们说我将来一定会当活王八,这时候,红妹就会把他们打跑保护我。现在我跟在她后面,在月光下看着她那撩动人心的好身段在芦苇间忽隐忽现,我跑上去和她手拉着手,但个头只到她下巴,于是只能仰起头看她的脸。村里有个老太婆说红妹是个美人胎子,自古红颜多薄命。过去,我没觉出来,今天我终于懂了,但至于后半句,我还是不明白。 我们说好,绝不把花旗兵的事说给任何人听,除了我爹。我爹知道之后一晚上都没睡,天一亮,就和我们一起去给花旗兵送些吃的和用的。 村口有好些人聚在了一块儿,村里有名的无赖小黑皮站在一块石磨上说:“昨天海边掉下来个大怪物,日本人说是个花旗兵坐着这玩意儿来的,如果谁窝藏了他就要枪毙。”突然他停了下来,紧盯着红妹,我立即向他白了白眼,我们逃跑似的出了村。 路上我发现爹的精神有些恍惚,我想问他,但被红妹拉住了,显然她更明白。到了古墓,我搬开石头往里看,花旗兵正舒舒服服在里头做梦呢。我叫醒了他,于是我爹那些馒头就全果了他腹了。吃饱后,他才“三克油”个不停,还抱了我爹一把。 突然,我爹的手发起抖来了,他让我们继续陪着花旗兵,他先走了,以免村里人疑心。我突然有什么不祥之兆,拉住爹:“别。” “爹不会的,别忘了你娘是在上海给日本人炸死的。”爹的目光沉重了许多。 爹走后,我们开始教花旗兵钓龙虾。这种原始的方法连傻子也会,可这个会腾云驾雾的花旗兵学了整整半天,才钓起一只小得可怜的半透明的虾,又被我们放生了,但他还是手舞足蹈了一阵。 我对这个花旗兵很失望,原来对于他的英雄形象的种种想象全然不对。他居然会当着女人的面流眼泪,连小孩都会怕,这种胆小鬼也配打仗?但我必须要救他,因为陆先生活着的时候总是说,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是我们的朋友,对朋友一定要像亲兄弟一样。可这种人配做我的亲兄弟吗?算了,陆先生是有学问的人,他讲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陆先生是红妹的爹,红妹的娘生她的时候就死了。陆先生曾在上海教过书,是我们这方圆几十里内最有学问的人,但他却很穷。五年前,上海被占领时,他带着红妹回到了老家。三年前,有个大概是叫重庆的什么地方的人在他家里住过一夜,第二天他就被日本人抓走了,回来时已成了具尸首。从此,红妹成了孤儿,我爹收养了她做童养媳,就住在了我家里。 第二天,我和红妹又去送饭,顺便把那从天上带下来的大布伞和皮衣皮帽都给埋了。一见到花旗兵,他身上那股猪圈般的味道就直往我鼻孔钻。他该洗澡了,当然还有我,我立刻就脱衣下水了,水不深,大人站在最深处也只淹到脖子。我扑打起水花招呼花旗兵下来,起初他又是一副恐惧的样子,但他还是下来了。他在水里更活泼些,主动给我擦背。他赤着膊,露出野兽般的胸毛让我恶心,我还从没见过人的身上能长这么多毛。他很殷勤,嘴里叽里咕噜地像在和我聊天,于是我也和他聊了起来,自然我们谁也听不懂。过了一会,我向岸上看了一眼,红妹不见了。 她去哪儿了?我撇下了花旗兵,让他自言自语去了。我游向芦苇丛中,拨开密密的苇秆,穿过一个极窄的小河汊,又转了好几个弯,才到了一个被芦苇层层包围起来的更隐蔽的小池塘。我想到了什么让我脸皮发热的事,于是尽量不弄出声音,把全部身体藏在水中潜泳。忽然,我在水中依稀见到了两条雪白修长的腿,我看不清,心跳却加快了。我忙后退几步,躲到近岸的芦苇丛中,才悄悄把头探出来。 首先,我见到岸上有一堆红妹的衣服,然后见到了红妹在池塘中,只露出头部和光亮的双肩。我不知道她是游泳还是洗澡,只是尽量克制自己急促的呼吸。她的长发披散在洁净的水中,舒展着四肢,双眼却闭着。过了好一会儿,直到我在水中都快站麻了,她才慢慢上岸。我先是看到她赤裸的背脊,两块小巧的肩胛骨支撑起一个奇妙的几何形状。然后,她的腰肢和大腿直至全部身体都像一只剥了壳的新鲜龙虾般一览无余地暴露在河岸上。她的体形犹如两个连接在一起的纺锤,沾满池水的皮肤闪着一种奇异的光。我过去总感到世界上没有比这片芦苇荡更美的东西了,但现在这些芦苇在红妹的身边全成了一种陪衬。虽然我在心中暗暗咒骂自己,但12岁的我却在偷偷地对自己说:“快些长大吧。” 终于,她穿上了衣服,把所有的诱惑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出人意料地平静,花旗兵似乎已和我们交上了朋友。他很老实地呆在古墓四周。钓龙虾的技巧也熟练掌握了,他一开始难以适应我们的稀饭,只肯吃馒头,但后来也温顺得像牲口一样,给什么吃什么。我不知道这样要多久,红妹也不知道,反正只有这里是安全的,出去肯定不行。这些天,30来岁的爹突然多出来几根白头发,我开始了解大人们的烦恼了。 我总觉得花旗兵对红妹有些过分热情。有一回我们在河边钓龙虾,他突然唱起了歌,我们都不明白唱的什么意思,但我们知道他唱得就像是砂锅里煮肉的声音,完全走调了。我们都被花旗兵驴叫般的嗓子逗乐了。于是红妹也唱了一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和花旗兵都听得入迷了,陆先生活着时经常唱这首歌,但红妹唱得更好。芦苇荡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连风也消失了,她的歌声渗入了每一片芦苇叶子和每一波涟漪,总之我是这样回忆的。 花旗兵听罢沉默了许久,像个白痴,忽然他怕起手来:“歪令古德。”他兴奋地张大着嘴,顺势脱下了手腕上那块表放在了红妹的手里。红妹急忙摇了摇头还给他,并后退了好几步。花旗兵又说了一长串话,挤眉弄眼地做出了各种表情。红妹也明白了几分,但就是死活不肯收,可花旗兵真较上了劲,死皮赖脸地缠上了。红妹实在拗不过,就一把将表塞在了我手里。花旗兵的脸上却是一脸尴尬,但也没法子,于是就摸摸我的头,又说了一大堆话,看样子,这块手表算是送给我了。 红妹立即带我回去了,路上她嘱咐我千万不能让别人见到这块表,藏在身上,别戴在手上。 “红妹,为什么你不要这块表?” “你还太小,不明白。” “我明白,花旗兵没安好心。”我大声地说。 红妹突然盯着我对视了许久,她的眼神火辣辣的,像是发现了什么,然后她把红扑扑的脸颊紧贴在我头上说:“你长大了,你快点长大吧。”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晚上,我借着烛光仔细打量这块表,头一回抚摸这种戴在手腕上的时间机器。表面上刻着几行外国字和一个奇怪的标志,外壳和表带都是一种特殊的金属。那时我还不懂一块飞行员的表的价值,也讨厌得到它的方式,但我实在太喜欢它了,虽然我的手腕太细,但戴上它的感觉依然棒极了。我戴着它模仿花旗兵问红妹好不好看,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地把表摘了下来,放到耳边倾听秒针的“嘀嗒”声在表的心脏里搏动着。 “红妹,这表什么时候才会停?” “这是飞行员的表,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停。” 我把表小心地包在一块手巾里,放在胸口的小褂内,在用一根带子绑起来。现在,它正在我的心口,和我的心一块儿跳呢。 “快睡吧?”红妹催促着我。我和她是睡一间屋的,但分两张小床。这时我突然说:“红妹,我在你身上躺一会儿好吗?” 我上了她的床,把头枕在她高高耸立着的胸脯上。她的胸脯既柔软又坚韧,我闭上了眼睛,鼻子却在努力嗅着红妹身上的气味,就像是春天里芦苇变绿时弥漫在池塘中味儿。 “红妹,给我揉揉背好吗?”说罢我翻过身去,俯卧在她身上,把脸埋进了她的胸脯里,然后我又贪婪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怎么了?”红妹给我揉起了背。她的手指凉凉的,虽然手掌上有老茧,但光滑的指尖和指甲掠过我裸露的背脊时,让我想起了我死去多年的娘。自从我娘在上海的闸北大轰炸时死了,我就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孩子,我是村里唯一没有兄弟姐妹的独子,直到红妹来到我家。 “红妹,你白天唱得真好听,你再给我唱一首歌好吗?” 红妹拿起了一把破蒲扇,唱了一首扇子歌。这是一首苏北平原上古老的民歌。她轻声吟唱着,一只手为我揉背,一只手为我摇扇子。 从红妹的胸脯里发出来的气味充满了我的鼻息,让我昏昏沉沉的。我感觉自己好像渐渐飘了起来,到了一个更大的芦苇荡,坐落在退潮后的黄海边。在那儿,有一个披着红盖头的新娘坐在花轿里来到一个小池塘边,池塘边有一个戴着块手表的人,这个人就是长大后的我。我掀起了新娘的红盖头,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哭了。 芦苇里一队水鸟掠过,惊起了我的梦。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红妹的床上,她正在灶前为我和我爹做着早饭。 吃过早饭,我独自出门,正遇上小黑皮,我想避开他,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说:“小新郎倌,你家的红妹怎么还没见喜啊?” “我听不懂,你滚开。” “我可是一片好意,你爹是个30来岁的老光棍,家里有这么个漂亮的大姑娘,风言风语可少不了的。你可小心点你爹,别让红妹没给你生个儿子,倒给你添个小弟弟。” 虽然我那时还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反正不是好话,我立刻就一拳砸在了小黑皮的鼻子上。这一拳用尽我全力,小黑皮也没什么防备,鼻子立刻就开了花。 但他终究比我大了10岁,飞起一脚就踹在我胸口上,把藏在胸口上的那块表给踹了出来。我心里一惊,忙捡起来,还好没坏,刚要往怀里藏,小黑皮就一把将表抢去了。 “还给我。”我冲上去抢,但又给他推翻在地,他一只脚下来,把我踩住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小黑皮仔细地看,“还有外国字,歪歪扭扭的,什么宝贝?” “还给我!”我声嘶力竭了。 小黑皮突然松开了脚,把手表还给了我,我把表揣进了怀里,对他大骂了几句,便立刻跑开了。 下午,我陪爹到镇里办事,由红妹去给花旗兵送饭。黄昏时分,在我们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一场大雨,豆大的雨点像被从天上倒下来一样砸在我额头上。冒着大雨回到家时,却发现红妹不在,那么大的雨,她上哪儿去了呢?难道还在芦苇荡里。 爹很不放心,于是和我披上蓑衣又冲入了雨中。雨越下越大,水塘的水不断上升,一片泥泞。我们艰难地涉过水塘,拨开被雨水砸得四处摇曳的芦苇向古墓进发。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说,只听到我的心在“怦怦”地跳,似乎与大雨和着同一个节奏。 接近古墓,我们从大雨声中隐约感到有什么尖叫声从哪儿传出。我们加快了脚步,是女人的声音,透过雨幕越来越明显,听得出那是红妹的声音。 “救命!”她声嘶力竭的声音划破了芦苇荡的上空,天也越发黑暗,一切都给大雨涂抹成了深色。我们到了古墓,却没有人,声音是从对面那一丛东倒西歪、剧烈抖动的芦苇中传出的。 “红妹!”我也大叫了一声。 这时突然从芦苇中冲出一个人影,像弹丸似的弹了出来,直撞到我身上,和我一同扑倒在泥里。是红妹,她的衣服全都是一丝一丝的,裤子也是,像是只在身上披了层布。她的头发也全乱了,头发上,脸颊上,甚至嘴唇上也都沾满了泥水和芦苇叶片。我看得出她眼眶里积满的泪水已与雨水混在一起难以分辨。红妹紧紧把我抱住,就这样蹲在地上不敢起来,虽然湿透了,但她的身上却很热,我突然从中间闻到了一股只有花旗兵身上才有的特殊味道。 “狗娘养的花旗兵!”我爹大骂了一句。 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怒不可遏。他凶猛地扑向那丛芦苇,很快就把那个赤着身子的花旗兵拖了出来。爹向来是个性格温顺的人,从不与人打架,现在却打得如此狠,手脚并用,而且专拣要害的地方。直打得花旗兵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浑身是血,又都跟泥水混在一起,简直成了个“黑人”。 花旗兵根本就不敢还手,他任凭自己被我爹痛打,一身不响地背过气去了。 “爹,你会打死他的。” “你真是个戆大,当了活王八还不知道。”爹恶狠狠地说。然后他把花旗兵架了起来,又大声地在花旗兵耳边大吼一身,“别装死。” “红妹,你说让这个杀千刀的畜牲怎么个死法?”爹一边问着红妹,一边用手紧紧掐着花旗兵的脖子,随时都可能把他的脖子拧断。爹的目光第一次让人不寒而栗,我相信花旗兵的死期到了。 红妹咬着嘴唇,好久才轻轻地说:“饶了他吧!” “什么?”我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恨他?” “恨,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我们不能伤害他!” “可他伤害了你,也等于伤害了我们。” “这是命,红妹受的苦都是天注定的。” “真的要饶了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爹又给了花旗兵一个耳光,把他打醒了,花旗兵双眼无神地看着红妹,仿佛已听天由命了。 “饶了他吧,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红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爹叹了口长气,把掐住花旗兵的手放开了。“快磕头谢罪。”爹又把花旗兵按倒在地上,向红妹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爹把蓑衣和外衣都脱下来披在红妹身上,离开了这里。 路上,我们保持沉默,红妹不停地发抖,爹的脸色难看极了。回到家,爹什么心思也没有,立刻回他自己屋里去了。许多年以后,爹终于向我说起了他对红妹的身体曾有过一种强烈的渴望,毕竟那时的他是一个30多岁的成熟男人,他也曾有过他的痛苦,但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鳏夫,作为一个农民,他有惊人的克制力去忍耐那种欲望。我想那晚的事,一定让他彻夜难眠。 红妹让我给她打些热水,她想洗澡。过去总是红妹给我烧水的,但这回我想红妹是真的有委屈了。烧完了水,我刚要退出房去,红妹却说:“你留下吧。” 于是,我看着她在木桶里洗澡,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女人的身体,第一次是偷看,这次却是光明正大的。她的身体依然是那么完美,在热水中更显得成熟。她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努力擦拭自己的身体,一遍又一遍,她对我说:“红妹已经不干净了,将来你还要不要我?” “我要,我一定要,红妹你洗完了澡又会和昨天一样干净了。”12岁的我还不明白这天发生的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也淋雨了,进来一快儿洗澡吧?”红妹说得异常平静,我知道她始终把我当成个孩子。于是我脱光了衣服,露出我12岁的身体,跳进了大水桶,与红妹18岁的身体贴在了一起。 “为什么你还是个孩子。”红妹仔细看了看泡在水中的我的全身每一个干巴巴的细节。 “我不是个孩子了。”尽管我说出口的是童声。 红妹的表情略有了些变化,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红妹脏了,从今天起,红妹永远是脏的,永远也洗不干净了,帮我擦擦背好吗?” 平时总是红妹给我擦背的,现在我才想起该有人给她擦背啊,这个人应该是我。我拿着布擦了好一会儿,早就擦干净了,可红妹还是觉得脏,于是我再擦一遍,一直擦到她皮肤发红,她还是认为不干净。然后红妹又要我为她擦遍全身每一个角落,她说:“我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就算皮肤干净了,骨头里也已经脏了。” 我突然激动了起来:“红妹,你一点也不脏,就算脏了,我也要你,我要你。” 红妹一把将我紧紧抱住,抱得好紧,在热水中紧得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脑有些模糊了,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嘴唇好像堵住了我的口,好像把我的手和前胸紧贴在她高高的胸脯上。我们就这样紧拥了好久,也许是一辈子,但是,我12岁的身体究竟无能为力,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 天亮了,雨也停了,村子里传来了几声刺耳的狗叫和皮靴的声音。我家的门被一脚踹开,我和红妹还有我爹都被绑了起来。我这才看清是一个小胡子日本军官带着一个翻译和一队日本兵以及一只伸着舌头的大狼狗。在日本人身边还站着小黑皮,他正死死地盯着红妹。我什么都明白了,是因为那块表,他告密了。 小黑皮笑嘻嘻地在红妹身边转了一圈,又来到我跟前一把从我的胸口把那块表给揪了出来,交给了日本人。小胡子军官个头很矮,比我高不了多少,他仔细地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然后拍了拍小黑皮的肩膀,又向翻译说了一通东洋鬼话。 翻译问:“花旗兵躲在哪里?” 我们没人开口。小胡子看了看,把手指向了我爹,几个日本兵上来用枪托猛砸我爹的脑袋,我爹立刻就被砸得倒地不省人事了。我一急就叫了起来,小胡子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头,对我龇牙咧嘴地笑了笑,见我毫无反应,就打了我一记耳光。我的脸上立即火辣辣地疼,半边脸肿了起来。我在心里面骂起了日本人的祖宗十八代,顺便也骂到了那个活该千刀万剐的花旗兵,这种畜牲最好马上就死光,说就说吧。 “不能说,想想你娘吧,千万不能为日本人办事。”红妹突然大叫了起来。 小胡子于是又转到红妹面前,打量了一番,伸手便去摸她的胸脯,冷不防从红妹口中飞出一口唾沫,正砸在小胡子鼻梁上。他勃然大怒,从腰间抽出了那把寒光闪闪的军刀对着红妹。红妹眼睛也没眨一下,小胡子摇了摇头,又把军刀递回了刀鞘。 小黑皮却对翻译说:“看样子,他们是把花旗兵藏在了芦苇荡里。” 小胡子听了翻译的话后点了点头,就让小黑皮先看着我爹,他自己带着士兵和翻译还有狼狗,押着我们进了芦苇荡。他们叫红妹带路,红妹却带着他们乱转。然后又叫我带路,我则原路返回。小胡子很恼怒,他命令由狼狗带队。这狼狗大得惊人,露出长舌头和两排森白的牙齿,它一定吃过不少人肉。它不断用鼻子在泥泞的地上和芦苇间嗅着,雨后的天气特别清新,使狗鼻子的灵敏度增强了。它带着我们向一片淤泥冲去,不一会儿,我们埋在那儿的花旗兵的大伞和皮衣皮帽都被挖了出来。小胡子狡猾地笑了笑,继续搜索。我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活命,浑身都在发抖。我偷偷向红妹瞄了一眼,她却神情镇定,她的眼神与我撞在一起,立刻让我平静了下来。 但随即我的恐惧又涌上来了,可憎的大狼狗正带着我们一步一步靠近花旗兵藏身的古墓。不断有飞鸟和青蛙被日本兵的皮靴惊起,他们用刺刀尖劈开芦苇。 终于我们到了那儿。 刹那间,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但那只狼狗似乎被古墓中散发出来的古老气味迷惑了,它绕过古墓继续前进,结果又绕了一圈回到了古墓边。 小胡子急了,他抽出军刀对准了我们。我的腿发软了,但我想到了花旗兵,他此刻一定躲在古墓中透过那道石头缝偷看着我们呢。现在我要为这个混蛋而去死了,他的命难道就真的比我们的命更值钱,昨晚真该让爹把他杀了。 小胡子日本人把军刀对准我鼻尖,我无路可退,直盯着锋利的刀尖,锋刃在清晨初升的阳光中耀眼夺目。我想象着它切开我的脑袋,沾满了我的鲜血和脑浆的情景。凭什么,凭什么要我去死,该死的是花旗兵,我大叫了起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话本不该由我这个孩子来说,但我一想到如果我下辈子还能活到20岁,就能娶红妹了,所以就脱口而出。 “不要碰他!”红妹大声叫了起来,小胡子立刻把目光对准了她,也把军刀掉转了方向。 “他是我男人,不要碰他。”红妹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精神了起来,死就死了,我也满足了。 翻译把这句话告诉日本人,小胡子立刻对我轻蔑地笑了起来。 “先把他放了,我就告诉你们花旗兵在哪里。”红妹对翻译说。 小胡子同意了,并为我送了绑,我一把扑到红妹身上:“我不走,我要和红妹死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红妹在我耳边亲了我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快走,忘了我吧,我是个不干净的女人,我配不上你,将来你找个干净的好女子吧。” “我只要红妹,这辈子我只要你。”我抱着她不放。 红妹突然踹了我一脚:“快走,为你爹想想,别断了你们家的香火。” 我流着眼泪最后看了她一眼,放开了她,红妹又说了一句:“你是男人,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更不能当着自家女人的面。” 我抹干了眼泪,飞快地跑了。一切都在芦苇的绿色中模糊了。 一口气跑到村口,我突然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红妹在热水里的身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说我是个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可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家的女人留下来等死,自己却跑了。不行,我要回去,于是我脱了衣服,跳下水,慢慢游了回去,不一会儿,我又游到了古墓边的池塘里,隐藏在密密的芦苇中,偷偷看着岸上的红妹。 翻译说:“现在他已经走远了,你可以说了吗?” “好的。”被松绑了的红妹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对着直指她胸口的军刀。她捋了捋头发,眼神中闪出一种光彩。她挺直了身体,军刀尖前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仿佛在嘲笑着苍白的锋刃,她的衣服紧紧包裹着的似乎已不再是诱惑,而是一团灼烈的火。 突然,她骄傲的胸脯向前一挺,军刀尖深深地刺了进去。这让小胡子措手不及,他根本无暇抽刀,从红妹胸口喷出的鲜血已经溅在了他的脸上。 我惊呆了,身体麻木了,仿佛已不再属于我自己。我看见红妹的嘴角依旧带着微笑,只是胸口上多了一把长长的军刀,血液正源源不断地向外喷出。然后,红妹倒下了,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完全被染红了。血流到了地上,于是泥土也红了,血流到了芦苇秆和叶子上,于是它们也红了,血流到了池塘里,于是我的眼前也一片猩红了。她的血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直汩汩地往外涌,我从她的血中嗅到了那晚把头埋在她的胸脯中才能嗅到的味道。 那条狼狗还在贪婪地伸出舌头舔着泥土里的血,小胡子把军刀从红妹的胸口抽出,无奈地摇了摇头。正当他们要离去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古墓中传出的声音,当场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看见花旗兵了,他竟从古墓中爬了出来,他的身上和脸上全是昨晚被我爹揍的伤痕。花旗兵露出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他愤怒了,真正愤怒了。他像一个真正的军人一样扑向了小胡子日本人,他带着一种野兽般的呼啸一把将小胡子扑倒在地,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咽喉。周围的日本兵立刻用刺刀刺入了花旗兵的背脊,但花旗兵死不放手,继续狠狠地掐住小胡子,直到花旗兵的身上出现了二十几个刺刀窟窿,血溅起半天高,才彻底断了气。 日本兵费力地把花旗兵扳开,小胡子的嘴里喷出许多血,翻译用手去试了试他的呼吸,然后沮丧地说:“完了,被活活掐死了。”他们把花旗兵的尸体验明正身之后,便把他和小胡子两个死人一同拖走了,只剩下红妹继续躺在地上。 日本人走了,我从水中爬出来,趴在红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的脸。我仿佛能看得见她的灵魂正离开她曾经火热的身体,像一缕轻烟飘到高高的云端里去了。而芦苇荡依旧平静地横卧在苏北平原上,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但却染上了三个国家的人的血。 12岁的我吃力地抬起了红妹,她好像突然轻了许多。我们向芦苇荡的深处走去,筑巢的水鸟们被惊起,在我们的身边飞舞。我踏着猩红的泥土走着,红妹被芦苇永远地隐藏了起来,永远。 写于1999/9/19 殉 (青铜三部曲之一)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净他体内的盐分。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驾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像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驾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像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驾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是不能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稻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个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他一派气定神闲的架势,就像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像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 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著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弦,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然后他猛地甩了甩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弦,放箭。箭离弦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做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像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像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瑕,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急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像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得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披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枝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循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说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 “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予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他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像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挺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作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丁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着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喉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立,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像是涅槃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艰难地在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写于1999/10 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一座座巨大的建筑物正在吴名的面前缓慢地长大成人,尽管它们的外表在此刻是丑陋不堪的,仿佛一个个是被活剥了皮的巨人,只剩下一把钢筋混凝土的骨头和发育不良的内脏。但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它们会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象征,吴名能想象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宛如某些油光光的秃脑门。 这是最后一个暑假了,前途未卜的吴名四年来头一次回家,他几乎认不出了,我们的城市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似乎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要比马路上的市民还多。载重十余吨的卡车威风凛凛地横冲直撞,震耳欲聋的柴油机叫嚣声撕扯着他的耳膜,而带着浓重焦味飞扬着的尘土则刺激着他的鼻孔。当然,也有一些已经建成开张的商厦,扎着五彩缤纷的气球,书写着激动人心的标语。许多看来日子还挺好过的人拖儿带女摩肩接踵地踏进商厦来为国家扩大内需,全然不顾油亮的头发被尘土染脏。 吴名的瓦房已经被拆成了一堆瓦砾,据说明年将在此建起一座28层的三星级酒店。他的父母正挤在市郊的一间狭小逼仄的临时房中,等待着新的住宅区的建成。现在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上不再有弹着吉他吟唱忧伤的情歌的少年,也不再有拉着古老二胡的盲人,也许他们都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角落。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从大地的深处汹涌而出,控制着他的双腿,控制着他的命运,他无法抗拒,或者说他必须要顺从。于是,他在一个巨大的工地前停了下来,打桩机与推土机正轰鸣着掀开大地,在已经几米深的地基中,吴名发现了什么——在一瞬间的惊讶颤栗之后,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一个古老的预言。 “本报讯 昨日本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古代遗址,以及大量不明骸骨,现市文管会正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发掘,尚不能断定其年代、用途及规模。” 阳光穿越了满世界落不定的尘埃,勉勉强强地来到了这个沉睡已久的地方。在一片灰色的烟雾中,十万亡灵终于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尽管这空气混浊不堪,但也足以使灵魂们腾空而起,笼罩弥漫于我们的城市。但凡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只是十万具朽骨,层层叠叠,似乎一望无际,在第一缕阳光的刺激下,他们的痛苦仿佛已响彻云霄。这宛如死城庞培的景致,让我们的想象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个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大学教授用脚跺着一堆朽骨肯定地说,这是楚霸王项羽在巨野之战后活埋二十万秦兵的所在。 又一位著名的史学界的泰斗兴奋地宣称,这是三代时期奴隶主以活人做殉葬品的确切证据,这将标志着又一项伟大的发现。 一个戴着大盖帽的人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宣布,这是抗日战争时日军制造的万人坑,我们必须要牢记历史,警惕当今日本右翼势力的复活。 当然,还有古战场说,上古祭坛说,古代瘟疫万人冢说,甚至还有外星人说等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可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城市一日千里的发展,只不过在城市规划中少了一栋大厦而已。 吴名显然无法在拥挤的临时房中住下,他来到一大片已被拆了的瓦房中,在最后一排未拆的房子中租下了一间无人问津的小阁楼。 夜深人静,吴名难以入睡,而当他勉强入梦,也被梦中奇怪的故事所惊扰,仿佛许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而让人心惊肉跳。突然有一种沉闷的撞击声从某个灵魂的深处传来,忽远忽近,像一阵击打在心头的鼓点。他必须醒来,仿佛受到了一种召唤,于是他起身走出房门。月光如洗,凄冷地照射着大片的瓦砾堆和其中疯长的野草,在中央的平地里,有一个人影来回闪动着,上半身白,下半身蓝,真像个幽灵。吴名屏住了呼吸缓缓靠近,原来那是一个赤着上身的人,面对一个足球和远处一堵残垣断壁。他加速度地助跑,有力地摆动左大腿,带动小腿,以脚弓抽射,皮球呻吟了一声,然后向子弹一样飞去,在30米开外的墙上发出沉闷的回声。 “本报讯 昨日我省最大的高科技项目——中外合资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行,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方董事长出席了投产仪式,并为仪式剪彩。预计该公司可为本市创造10%的GDP增长和1000多个就业机会。” 黄昏时分,街头弥漫着浑浊的雾气,街灯早早地被点亮了,在远处看,忽明忽暗如同幽灵的眼睛。汽车们排着长队,匍匐前进,过早打开的大光灯,喷出奇特的光线,把无数细小的尘埃照得清清楚楚。吴名茫然地站在街头,吐出了一口长气,却忽然见到了昨晚上踢球的那个人,原来他是个卖报纸的。那人卖完了最后几张报纸,向着古代遗址的工地的方向走去。于是,他也勾起了吴名去看一看的欲望。 卖报纸的停好了自行车,偷偷地从一个破了的围墙里钻了进去,随后,吴名也跟了进去。此刻大概考古队和工人们都已经收工了,巨大的工地内没有几个人,而那成千上万的骸骨则已经被推土机清理掉了一大半。地表已开始露出来了,而四周似乎本来就是一层层的巨大台阶,围绕着当中一片巨大的椭圆形空地。卖报纸的在吴名十几步开外,似乎异常兴奋,居然大胆地跨过了隔离栏,跳进了一堆枯骨之中。他的举动立刻引来了一个警察和一个考古队员,他们把他拉了出来。卖报纸的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一个足球场,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足球场!” “神经病!快滚。” 他被赶了出来,迎面撞到了吴名,说:“你信不信,这是一个足球场?” “我信。”吴名回答。 几年前,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支职业足球队,毫无疑问是全国最弱的一支职业队,没有老外洋枪助阵,也没有内援加盟。我们的教练是少体校的老师出身,我们的球员选自全市各企业的业余队,更重要的是我们严重缺乏资金,没有一家企业愿意赞助,若不是一家小得可怜的校办工厂送给我们几万块钱,恐怕连注册都成问题。我们的球员月收入比下岗工人高不了多少,主场仅能容五千人,通常到场的观众只有此数的十分之一。而我们往来于主客场的交通工具从来都是火车,并且是硬坐,飞机只是一种梦想。所以,我们能参加甲级联赛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也从来就没人奢望过我们能够保级成功。但有一个人相信,他每场比赛都拼尽全力,以至于双脚伤疤累累,内伤外伤缠身。一个赛季中他攻入了全队少得可怜的总共十二个进球中的十个。但最终球队还是以二十二战全负的空前绝后的糟糕战绩提前十一轮降级。更可悲的是除了一个人以外,无人流泪,我们的球队无声无息地来到联赛中,又无声无息地离开联赛。我们的主场门票价格低得可怜,一块钱三张,铁定降级之后更是免费入场,可依然无人问津,没有电视转播,没有墨西哥人浪,我们是一茎无人知道的小草,自生自灭就是我们的归宿。 降级之后,这位在本市默默无闻的全队的最佳射手因为浑身伤病没有转会,而是随着球队的解散回到了原来的工厂。两年前,他下了岗,以卖报维生。他叫钱锋,现在正直勾勾地看着吴名:“你真的相信?” “当然。” “本报讯 昨日下午16时,本市最高建筑——高达155米的38层盛世大酒店正式结构封顶。盛世大酒店由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集餐饮、娱乐、住宿、商务于一体,预计于明年一月正式投入运营。” 四年前,我们这座城市陷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困境,市郊那座铁矿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掠夺性开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了。1900年,本市就是由于采矿业与铸铁业而从一个小村发展起来的,而现在,又眼看要因铁矿而衰亡了。全市大部分的工人都下岗了,企业大量破产。正当人们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之际,城市的救世主——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来了。老城区在几年之内就已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错落有致,是名副其实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了。毫无疑问,盛世公司成了我市的英雄,把我们从前所未有的危险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使我们达到了繁荣昌盛的最高峰,至少与过去比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的城市欣欣向荣,一日千里,失业率降到了最低点,而物价指数则持续平稳,除了城市环境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外,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足以为我们树立一座丰碑。 回到住处,吴名又看见了退役球员钱锋在门外的空地中踢球。他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于是产生了兴趣,他靠近了赤着膊且大汗淋漓的钱锋。 对方似乎对吴名的诚意毫无所动,依旧自顾自地玩着球。吴名不想放过他,问:“为什么那里过去是足球场?” 没有回答,钱锋收起了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吴名继续问:“我相信你说的话,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 他摇了摇头,穿上衣服:“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别信我的胡说八道。”然后他向外走去。 “我也是个没用的废物。”吴名在大声地说。 钱锋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一个梦,一个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梦,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个古老的球场里踢过球。” “本报讯 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本市一至六月份国民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值8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创全省新高,为完成今年人均GDP超3000美元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了几天,当人们从梦中醒来,发现我们的城市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卡车和搅土机都好像消失了,推土机和打桩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也戛然而止,无数的建筑工在一夜之间都神秘地离开了我们。也就是说,我们热火朝天的众多工地寂静了下来,就仿佛被瞬间冰冻了起来。只留下一栋栋开膛剖腹的高楼大厦,如同一大群还未长大就被抛弃的孩子,倒也成为了一种蔚为壮观的独特风景,只剩下那座古代遗址中,还有省考古队在孤独地忙碌着。而许多刚被拆毁的旧房子,还没来得及清理的工地上的景象仿佛是遭受了地毯式轰炸的蹂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也许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许这已不是也许。 又过了几天,我市工业最大的希望,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在投产17天以后,突然停产了。这个重大的消息并没有见报,但早已从上千名重新下岗的工人们口中传遍了全城。然后,人们发现已无法正常从银行中提钱了,这使得银行门口排起了长队,形势混乱,不得不出动了许多警察以维持秩序。这些可怕的消息像瘟疫一样四处传播,让人们闻风色变,心惊胆寒。于是还有许多流言飞舞在我们城市的上空,如同这污浊的空气,关于四年前我们曾经陷入过的困境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自然而然,各种奇特的联想使这座城市披上了层灰色的外衣。有人度过了好几个不眠夜,也有人干脆离开此地另谋生计。 今夜的星空神秘而美丽,虽然被浑浊的空气所污染,但却像披上了一层婚纱,保留着几颗亘古不变的恒星。星空下的城市像是一片初生的水泥森林,不知该说是阴森可怖,还是宏伟壮丽。在几十栋落成或未落成的大厦环绕中,最后一片荒地孤独地躺在那儿,如同古老森林环抱中的旷野。吴名与退役球员钱锋正坐在荒地中央听着一阵阵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在高处打着唿哨。吴名干活的地方已于一周前停业了,而钱锋的报纸今天一张都没卖出,因为人们已不再相信报纸了。他们一无所有,就像这荒凉的地方,静静等待终点的到来。 然后,他们各自做了一个梦。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本城是一座繁荣昌盛的大城,方圆十二里,人口十余万。商贾南来北往,车马川流不息,东到扶桑,西至大食,南往爪哇,北抵罗刹,俨然是一派盛唐气象。而本城居民最大的爱好是蹴鞠,也就是古代的足球。 如果要写一本世界足球史的话,应从中国的战国时代写起。而到了汉朝,蹴鞠已与现代足球很相似了。《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个铁杆球迷,他在皇宫里造了巨大的球场,称为“鞠城”,有围墙,看台,球门称为“鞠室”。至于世界上最早的足球技术书,则是汉初的《蹴鞠新书》,而最早的有关裁判的著述则是东汉李尤的《鞠城铭》。三国时代一代枭雄曹操也曾热忱地投身于足球运动。到了唐朝,出现了充气的皮球,外壳由八片皮革缝制,内用动物的胞充气。过去西方人认为充气球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其实至少在7世纪就有了。而挂网的球门也是于唐朝首创的。甚至还出现了女子足球,称为“白打”。宋朝足球依然流行,《水浒》里的高俅就是靠踢球而获得了精于此道的宋徽宗的赏识而荣升为国防部长的。到明清时代,足球才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今天,中国足球沦落至此。以上介绍,全属历史事实,皆有典可查。所以,大唐天宝年间,本城对足球的痴迷也就无足为奇了。 令全体市民自豪的是,我们有一支强大的足球队,成立于贞观年间,打遍海内无敌手。在天宝元年,我们又倾尽全城之力,建造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球场,看台宏伟高大,可容十万人,场内铺满了从西域的沙漠中运来的优质细沙。它的名字叫“天宝大球场”,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明天,又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要进行,对手是来势汹汹的新罗队。新罗也就是现在韩国,新罗人当时被认为是刚刚开化的野蛮人,许多新罗人在中国的大户人家里做奴仆。 蹴鞠在一百年前才传到那里,但新罗人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居然还踢得像那么回事。由于我们大唐的皇帝爱好的是马球,足球则属民间爱好,所以那时还没有国家队,也得不到官方的支持,当然,本城例外。所以,新罗队在收拾了同为野蛮人的日本之后,就到大唐来撒野了。他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横扫了中国。许多城市的足球队居然像患了“恐韩症”似的被打得一败涂地。明天,是新罗队中国之行的最后一站,他们狂妄地放出了要三比零拿下我们的大话,一时激起了本市全体市民的义愤。于是,明天的比赛万众瞩目,人们忘记了生活的幸福和烦恼,一头扎到了伟大的蹴鞠运动当中。毫无疑问,明天的比赛应该载入史册,我们深信,胜利属于战无不胜的大唐。 繁华的“小朱雀大街”模仿长安大名鼎鼎的“朱雀大街”而建成,沿街大到商厦宾馆,小到肉摊排档,超市、酒店、饭庄、夜总会、各类专卖店,国营,私营,中外合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路面宽敞整洁,可并排通行四辆大马车。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织,争相购物,两边商店生意兴隆,一律八折优惠,一声吆喝“大出血”,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而最抢眼的则是蹴鞠专卖店,各类名牌充气皮球上有本城各球星的签名,还有手工绘制在名贵宣纸上的球队全家福,各种蹴鞠书籍,运动衫,蹴鞠鞋,虽然价格不菲,一律五两银子以上起卖,仍然随时都可能被抢购一空。而人们的街谈巷议更是三句话不离足球,大有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老少爷们齐上阵,不破新罗不罢休的气概。至于赌场里,明天的比赛成了唯一的赌注,有人倾家荡产以期一搏,有人卖儿卖女破釜沉舟。 突然,大街上的人流分成了两半,人们惊恐地朝四周躲避。原来是蹴鞠队的主力前锋唐仁来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说这位过去炙手可热的城市英雄沾上了普天下最大的晦气。我们这位以往平均每场进3.8球的天才射手,在最近的二十八场比赛里场场主力出场却一球未进,保持着鸭蛋的记录。有人认为他已江郎才尽,也有人说他声色犬马,自断前程,更有人断言唐仁是中了邪,千万不可靠近他,否则必定遭传染。于是,无人敢接近他,人们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更有许多人强烈呼吁把唐仁请到替补席上,不然明日的比赛凶多吉少。现在唐仁孤独地走着,四周围观了很多人,但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回想过去,只要他在公共场所露面,就会有大批少男少女的追星族包围着他,求他签名,大到六十岁、小到十六岁的女人向他抛来飞吻。他的头像被印在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上,他的回忆录也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版了三次。而如今,已恍如隔世。 明天是他的三十岁生日。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本城驿站的小驿卒的时候,有个神秘的道士路过了此地,唐仁容忍了道士在驿站的屋檐下过夜。道士以预测唐仁的未来作为报答,他告诉唐仁,这个年轻的驿卒,将在今后的十年内大展鸿图,享尽人生的名与利,然后在三十岁生日之前,遭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可怕厄运,他的厄运将在三十岁生日那天消除,然而他的生命,也将在这一天结束。唐仁从未相信过道士的话,但命运的轨迹却难以逆转地向预言靠拢,他成为蹴鞠运动员纯属偶然,在他的球员生涯中始终受到好运的眷顾,他进了许多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球。他的好运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半年前才被飞来的厄运所打断,开始的几场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换换球运而已。但后来当他听到全场观众齐声呼唤让他下场的时候,唐仁终于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难道自己的命运真的在他的股掌之中。 我们简直无法相信,大唐天宝年间的星空纯净得像一块深蓝色的水晶。纯得没有一丝云,没有一丝烟尘和杂质,只有满天星斗在闪耀,似乎能让人类窥透一切宇宙的秘密。 突然,一颗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它的美的流星在瞬间掠过了神秘的星空。“流星是一种预言。”唐仁忧伤地说。 “快许个愿吧,面对流星许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星空依旧神秘莫测。 比赛在当地时间下午三点准时开球。在赛前三个时辰,大球场周围便已人山人海,黄牛党、票贩子已经把球票爆炒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相当于当时的白领阶层半年的工资。球场外的小商小贩们在兜售各种球迷用品,趁机狠狠地赚了一笔。至开球前,天宝大球场已是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十万人的看台座无虚席。当时尚未发明麦克风,由主席台上数十位嗓音特别洪亮的大汉报出场队员名单。每报大唐队的一人便引来一阵巨大的欢腾,还好,唐仁并未首发上场,让大家定下了心来,而每报到对方球员的名字则引来了阵阵嘘声。 时间快到了,但主席台上还缺一位,那就是本城的最高长官刺史大人,以往的比赛前,总由他来进行领导发言。我们这位刺史,来头不小,据说是杨贵妃她哥杨国忠的小舅子的拜把兄弟的丈母娘的表外甥,而今早,他留下了一张条,说是他家乡的老婆死了,急急忙忙赶回去奔丧了。于是,今天领导发言就免了。 经过扔铜钱,决定由新罗队先开球。于是随着主裁判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在唐朝,假球黑哨这档子事偶尔也会发生,所以为了公平起见,特别请来了一位第三国的裁判,是位天竺人,黑得像块木炭,但却是有名的六亲不认,刚正不阿,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开场仅几分钟,新罗队便组织了一次极有威胁的快攻,皮球三传两倒,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们的防线,在小禁区边上一脚凌空抽射,如出膛的炮弹直奔球门的左下死角而去。“完了!”正当大家悲叹之际,咱们的守门员一个鱼跃扑球,居然把球给扑出了底线。我们的这位国门,身高九尺有余,腰却细得像麻秆,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现在,新罗队发角球,在空中掠过了一个精彩的弧线直送到前锋的头顶,又是个狮子甩头,砰的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球门横梁上。满场一片哗然,大家异口同声地大骂我队的中后卫臭球。这位后卫与众不同,因为他是个和尚,大光头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博得了“光头球星”的雅号。“光头球星”来自嵩山少林寺,自幼练成了少林功夫的铜头铁骨,闯过了大名鼎鼎的少林十八铜人巷,在禅宗达摩祖师面壁的山洞中悟透了蹴鞠之道,下山加盟了我队。靠着他的少林功夫,尤其是铁头功,任何人都别想在他面前争到高球。但今天他居然争不过一个个子矮他半个头的新罗人,简直是不可思议。他苦思冥想,才明白原来新罗人爱吃狗肉,而和尚只能吃素,故而争不过他,也属情有可缘。 但我们的教练却坐不住了,开始向场内骂娘。这可是一反常态,不过我们这支常胜军居然连新罗都摆不平的确对不起自己。说到教练,他是本城血统最高贵的人,他出身于皇族,若不是他不喜欢宫中流行的马球,而痴迷于民间的足球,或许他早就被看中继承了大唐的皇位也未可知。但他似乎对荣华富贵不在乎,抛弃了二十八个老婆和锦衣玉食,骑着一头驴,背着一只球,来到了本城加入了蹴鞠队。他是本队历史上最好的中场组织者,服役了十二年,名震中外,十年前当今的皇上派高力士来请他回宫,他居然把鞋脱下来让高力士舔他的脚丫。如今他执掌起了教鞭,又成了大唐蹴鞠界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做教练实在太难了,任何人都可以指手画脚,其实他们根本狗屁不通。 正当我们的教练愁眉不展之际,本队居然在转瞬之间,把球攻入了对方禁区,11号黑人前锋以猎豹般的速度直插门前,正待起脚射门,斜刺里对方伸出一只腿,将他绊倒在地。天竺裁判往点球点那儿一指,全场球迷立马欢声雷动。我们的黑人兄弟兴奋地在地上学起了狗爬,那是他们家乡的风俗。在全场又一次寂静下来之后,黑人把球缓缓地放到了点球点上,然后他站在大禁区线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非洲草原上的猎物,多年前,他被贪婪的部落酋长当做奴隶卖给了一个阿拉伯商人,在大马士革的奴隶市场上以一匹马的价格转卖给了波斯富商,波斯人用锁链锁着他到遥远的大唐做生意,生意亏了本,只得把黑人抵债抵给了本城的一位开钱庄的金融家。这位金融家也是球迷,为本城的足球事业慷慨解囊,把这位具有一流身体素质的奴隶送给了蹴鞠队。黑人重新过上了自由的生活,他感激蹴鞠,感激善良的中国人民,把本城当做了第二故乡(当然,他的非洲老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现在,他眼前就只有这个球,他不再顾别的了,盯着球门的死角踢了出去。然后他照老习惯闭上了眼睛,倾听满场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他等了半分钟,却是鸦雀无声,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有毛病了,于是他满腹疑惑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新罗守门员在开球门球。原来球根本就没进,比分依旧是0比0,我们的教练哇地一口吐血了。 比赛之惨烈,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新罗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转眼间,已把我队中场组织的核心秀才的腿铲断了。秀才疼得躺在地上打滚,立刻引起了全场球迷的公愤,嘘声四起,骂声震天。另一名前卫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了他当年做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时的那套本领,飞起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犯规队员的胸口,把他踹飞出去二丈有余,当即七窍喷血,不省人事。这一下场面更乱了,双方开始扭打在一起,新罗人使出了跆拳道的看家宝,咱们的光头后卫则使出少林功夫以一斗十。裁判一看不妙,若是比赛失控,那是他的责任,势必砸了他的饭碗和名声。于是这位天竺人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了四张红牌,两张给本队那位强盗出身的前卫与少林寺来的后卫,另两张给了新罗人。这才平息下了这场有史以来第一次的球场暴力事件,但满场球迷的民族义愤却是愈演愈烈。 秀才抬到了场边,经队医确症,为右腿腓骨骨折,他疼得要命,可那时并无止痛药或喷剂,只能忍着,可他一介书生,又实在忍不住。原来他是个读书人,只因当时的升学制度太不合理,考举人三次都没考中,只得投笔从球。如今断了腿,看来他又得回去寒窗苦读了。 教练做出了一个遭到所有人反对的决定,由唐仁替换受伤下场的秀才。当唐仁一踏上球场的细沙,立刻引来了全场球迷异口同声的辱骂。当唐仁生龙活虎地在锋线上奔跑,却没有队友给他传球,谁都不敢喂他球,否则必遭球迷痛骂。而黑人也被对方看得死死的,于是球很快就被新罗断走,下底传中,正当对方包抄队员抢点接应之际,唐仁似一道闪电从前场直奔回后场,赶在金刚之前,伸出了脚解围。教练大声地叫好,却不料球没有踢出底线,而径直蹿入了大门。唐仁终于进球了,可惜这回进的是自家大门。只可怜我们操劳过度的教练,又喷出了一口鲜血。裁判把他的黑手指向了中圈,比分一比零。在看台上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中,几十个新罗人在全场哑口无言的大唐人中得意忘形地敲起了锣鼓,跳起了新罗舞蹈,这些在本城的深宅大院中做牛做马的新罗奴仆终于也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他们宁愿为此而遭到主人残酷的惩罚。 当我们的教练心力交瘁之际,本队的队长只得担负起了全部重担,队长留着满脸的胡子,那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曾是大唐帝国的一名陆军军官,跟随高仙芝、封常清等大名鼎鼎的边帅出征西域,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中为大唐开辟疆土。他出生入死,勇冠三军,于万军丛中取突厥之上将首级。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衣锦还乡的他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加入蹴鞠队担任队长之职。队长拍拍唐仁的肩膀,却发现他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队长问:“你怎么了?” “也许那个道士说得对。” 此刻,在城外二里,大唐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全身披挂,正站在高岗上向下望,只见一片高楼广厦如大海茫茫。他的身旁,是十五万精锐骑兵,刀出鞘,箭上弦,目标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当今天子屁股底下的椅子。侦察兵已向他报告,本城的刺史已于昨晚谎称奔丧,弃城而逃。而守城的几百老弱残兵已全部调入天宝大球场中维持秩序。也就是说,眼前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 安禄山在马背上扭动着他那肥胖的身躯,眯着眼睛遥望远方那宏伟的球场。 中场休息时,人们发现,在球场看台外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副武装的骑兵,旌旗蔽日,戈甲耀天,一层又一层,围得水泄不通。一匹火红色的骏马载着一名威武的骑士闯入了场中,我们的老弱残兵们无人胆敢阻挡。骏马的铁蹄有力地踢蹬着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 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槃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的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浓浓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像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盛世公司的老总也失踪了。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盛世公司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借来的。这家公司原本身无分文,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像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连同他们明账户与黑账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 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写于2000/2/18 食草狼

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草原,就是保护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像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羊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 是狼嚎,果真有狼! 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像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采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 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篷,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 我饥肠辘辘,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像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 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 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苟且偷生地活下去。 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地一口就吐了出来。 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得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眼睛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像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像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捡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对我报以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像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已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藉,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 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人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与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摊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的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明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

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了,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写于2000/3/5 绑架

我从上海图书馆中出来,怀里揣着一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但我明白,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什么似水年华可追忆。现在正午的阳光照射在光滑的大理石上,能照出我的脸,而我的脸平静得与大理石一样。我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一切的喧嚣嘈杂都从我耳边向天空飞去。我笔直地走着,直到我看见米兰。 她低垂着头,显得更加丰满了,但我还是看清了她的脸,尽管这只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我的胃里突然翻涌起了一股咖啡的味道,我加快了步伐。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电话号码。我们谈谈。 去哪儿? 跟我走吧。我叫了一辆出租车,沿着淮海路向东,直到接近高架的一条小马路拐弯,小马路边有许多法国式的花园洋房,但在路的尽头却矗立着一栋高层建筑,我们在那下了车。在这栋大楼下有个瞎子在讨饭,我们从瞎子身边走过,上到了大楼最顶层的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带她走进一间小房间,窗边有一张床,还有一个婴儿手推车,一个6个月大的男孩正安静地躺在里面睡觉。米兰吃了一惊,她急急地俯下了身子看了看孩子,然后问我:“为什么把他也带来了。” 没人回答。 她看到房间里没有人,她的包也不见了,包里面有她的手机。门关着,她去开门,发现门被反锁了。开门,她大声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在门外等了好久才回答—— 听着,你们被我绑架了。

现在我们在顶楼,一切也都是从顶楼开始的。 一年多前的那个下午,父亲不知什么原因突然要去外地,要我到他的公司办公室里去一次。这很奇怪,他从不叫我去那儿,也从来没让我办过任何事。因为我的精神有些不正常,其实,据说我的智商还要略高于常人,但是我的少年时代几乎就是在精神病院里度过的,他们说我有病,有时病得轻,有时病得重,现在我虽然是自由的,但每星期都要去做检查。 我父亲在几年前办了一家私营企业,生意做得还不错,他的办公室位于市中心的一栋30层的商务楼的最顶层,我坐电梯到了那里,按着地址摁响了门铃。一个年轻的女子给我开了门,她很漂亮,典型的白领丽人,特别是当时紧紧盯着我的眼睛,我似乎能从中发现一种独特的美。那双眼珠就像是一千零一夜里神秘的黑夜,从黑夜的瞳孔中仿佛已点燃了一束火,对我闪烁着。 她立刻就念出了我的名字。我点了点头。她把我请了进去,我却像木头一样站着,我承认当时我把一切都忘记了,我被她的眼睛抓住了,而对自己的存在淡忘了。她笑了笑,伸出手拉了拉我的胳膊,把我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说过我从未来过我父亲的办公室,这房间不大,20个平米左右,但布置装修得很温馨,就像个小家庭,从窗户向外看去景色相当好,似乎小半个上海都在我的脚下,我又往下望了望,太高了,一切都像是照相机镜头里那样被缩微了,我不免一阵头晕目眩地坐下了。她给我烧了一杯咖啡,然后坐在我的面前。 “我叫米兰,是你爸爸的秘书。”她做了自我介绍。我心想,米兰,这是个有趣的名字,AC米兰与国际米兰所在的城市,也是一种花的名字。我直勾勾地盯了她一会儿,然后低下了头。 “这只有你一个人吗?”好不容易我才憋出了一句。 “是的,这只有我一个,其实你爸爸也不常来,他大多是在他浦东的工厂里,喝啊。”她指了指咖啡杯,浓郁的咖啡香充满了整个房间,使劲往我的鼻孔里钻,让我的神经有些麻醉。我从不喝咖啡的,我看了看杯中那浓重的颜色,又看了看她的脸,她正盯着我。我当时的表情一片茫然,恍若走入一个巨大的迷宫,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我开始发抖,也许我的病要发作了吧。眼前的咖啡是一种诱惑,尽管我曾经极其讨厌这种外来的饮料,但在那天下午,我无法抗拒咖啡的诱惑,也无法抗拒她的眼睛中的诱惑。我仿佛可以在咖啡中见到一团灼热的烈火,但我还是颤抖着双手捧起了杯子,面对着她,她在笑,微笑着,和她的名字一样,她的笑像一株盛开的米兰。 杯口沾上了我的嘴唇。 我们的灵魂注定了悲伤的结局。 巴西咖啡。 你的魔法一股脑地灌进我苦涩的愁肠。 从此我被你的咒语禁锢。

门上装了一个特制的大号猫眼,外面可以看清里面的一切,里面却看不到外面。我从猫眼中向里张望,却看到米兰正在给孩子喂奶,天色已近黄昏,她和孩子的身上,还有她饱满的乳房上,都涂满了一股特别的光亮,就像是被打上了蜡一样。我仿佛从猫眼里看到了一幅拉斐尔的油画《西斯廷的圣母》。我静静地欣赏着,不敢打断她,似乎是站在大教堂里接受神甫的布道。但这一切都无法打断我所执行的绑架。 等她喂完了奶,我开了门进去,送了盒丰盛的饭菜给她,我静静地说:“吃吧。” “放我们走。” “不,我说过,你们被绑架了。” “可他是你儿子。” 我听了这话,突然浑身发抖起来,目光直射着她,她开始有些恐惧了。 “你难道不明白你是犯法的。” “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她有些苦笑似的摇了摇头:“你现在看上去却比正常人还正常。” “你们把我当过正常人吗?”我离开房间,又把它反锁上了。 我继续通过猫眼观察,她吻了吻孩子的额头,又把他放回到婴儿车里。她不去动饭菜,而是趴在窗台上,但这没有用,这里窗户都是用铁栏杆给封死的,玻璃也是封死的几块,根本就打不开。事实上,为了这次绑架行动,我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和周密的计划,我事先在两周前就租下了这套房子,并安装好了铁栏杆和铁门,还有隔音墙,这是一个特制的囚室。 “快吃吧。饭菜快凉了。” 她盯着我的方向看,却一言不发,她的目光突然间变得那么有力,简直就要穿透这张厚实的包着铁皮的门。从她的目光中,我看出原来她也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的目光战胜我了,我离开了猫眼,到另一间房睡下了。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我带着早点来到猫眼前,看到饭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吃了。米兰不在床上,而是斜倚在床沿下,眼睛半睁半合的,似乎一晚上都没睡。我想起了什么,开了门,对她说:“你一定憋急了吧,快上厕所。” “放我们走。” “我不想你被憋死。” 卫生间就在隔壁,她终于进去了,我守在门口。她出来后,没有反抗,她很聪明,知道反抗一个精神病患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后她给孩子换了尿布,我早就准备了许多一次性的尿布了。“吃早饭吧。” “请你出去。”她对我说。

我继续说我的故事,那天我在我父亲的办公室里,喝下了米兰给我的咖啡,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已是第二天自己家中的床上了。我努力地想要记起些什么,但什么也没留在脑子里,一片混沌,只有米兰的名字和浓烈的咖啡味道。我有些恶心。 过了一个月,我瞒着父亲,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去了一次他的办公室,但在顶楼那间房间却紧锁着房门,人去楼空。我回到家,几次想开口问他,但话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他的目光与我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 直到一年以后,父亲带回来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是个男孩,长得很好,他告诉我,这是我的孩子。 我没明白过来,我的孩子?我自己差不多还是个孩子呢。 父亲严厉地对我说:“你忘了一年多前是谁把你从我的办公室送回家的吗?” 我记起来了,但我不知道这与孩子有什么关系。 “你真是个白痴,我对你太失望了。”父亲大声地呵斥着我。 这方面的知识我当然懂,但—— “你难道不认账?”他又一次打断了我的话。他说,“你不能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小畜牲。”他很喜欢这样骂我。 “我必须要承认吗?” “是的,要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小畜牲。” 我认了。 父亲还带回来一个奶妈。他把孩子放在他的房间里,一回家就抱起孩子,快乐地逗弄一番。我却有些手足无措,反而总和我母亲呆在一块儿。她显得更老了,忧伤刻满了她的额头,令我一阵伤心。 我提出想见一见米兰。但遭到了父亲的拒绝,他又一次狠狠教训了我一顿:“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见她,你伤害了她,她永远都不想见你。” 听了这话,我又一次浑身发抖,我开始发作了,在把我送到精神病院之前,我又吃了父亲的一顿拳脚。 一个月以后,我被精神病院放了出来。 我开始讨厌回家,也许的确是有些如我父亲所称的小畜牲的品行了。这些天,除了见到父亲愉快地抱着孩子,就是窥见母亲在偷偷地流眼泪。我一刻也不愿意多呆,父亲似乎也由我去了。我放浪于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我想起了一个催眠师,过去他曾经为我治疗过,效果非常好,但由于他是无照行医,所以治疗中断了。但我相信他,我按着他过去留给我的地址找到了他。这回却迟迟地没有进入催眠状态,我的意识在挣扎,在抵抗,仿佛是一场激烈的战争,他和我都用尽了全力,终于,他占领了我,我脑中的一切都倾泻了出来,包括我有意识的无意识的,还有我记忆与灵魂深处的。 催眠完了以后,他和我都满头大汗,他告诉了我答案。 回到家,父亲不在,去了浦东的工厂。我找到了母亲,她一天比一天老,我伏在她肩头哭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哭过了。一见到我,她也哭了,我们就像是有了某种默契,一见面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泪腺。 “妈妈,你一定知道真相。这孩子不是我的。” “不要胡说八道。你是一个大人了。” “妈妈,我现在很清醒,我知道你受了委屈,说出来吧。” 母亲看着我,她知道我已经长大了,她轻轻叹了口气,告诉我—— 这孩子是我的弟弟。

我把门锁好,下了楼。楼下那个讨饭的瞎子,似乎注意起了我,他瞎了的眼睛有些可怕,而他那脏脏的脸和衣服让我在他跟前站了好久,我把一张100元的钞票在手里揉了半天,最终却塞回了自己的口袋。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让他在内环线高架上转一圈,这令司机很高兴。我在车上给父亲打了电话。 “爸爸,孩子在我手里。” “小畜牲,马上带孩子回家。” “米兰也在我手里。” 电话里的父亲沉默了一会儿。 “儿子,你病了,你该去医院。” “对,我随时随地都会发作的。” “好的,你先回家,带你儿子回家。” “不,应该说是我弟弟。” 父亲又沉默了很久。 “你都知道了?” “我恨你。” “儿子,对不起,回家吧。” “爸爸,我已经长大了,我什么都明白,你也明白,我弟弟是我最大的敌人。” “儿子,你想怎么样?” “给我500万。” “好的,我把我工厂全部转让给你,还不止这个数。” “不,我要现金。支票也不行,一定要现金。把厂给卖了吧。” “儿子,你真的该去医院看病了,这工厂是爸爸的心血,是留给你的,我现在就写声明,把工厂的所有股份都转让给你,它可以为你赚更多的钱。儿子,你快回家吧。” “爸爸,我现在,无法保证我弟弟的安全,他很小,他很脆弱。” 父亲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在电话里向我大吼起来:“小畜牲,早知道今天,在生你的时候就该把你扔了,你不会向你弟弟下手的,你不会的。” “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我无法控制自己,对一个精神病人来说,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好的,你可以考虑一下,我还会打电话给你的。再见,爸爸。” “不,不……”父亲还要和我说话,似乎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在他心中占据那么大的位置。我关了手机。桑塔纳继续在高架上飞驰,许多高楼从我的眼角边后退着,一切都变得模糊了。 父亲曾经很爱我,在他和母亲没有钱的时候,他们都是普通的工人,我们的生活过得平凡但却幸福。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精神很正常,父亲常让我骑在他脖子上,带我出去,没有什么更多的娱乐,但我们都能感到快乐的含义。后来父亲从商了,我的精神也开始出现了问题,他无暇管我和母亲,于是就把我甩在了精神病院里,我就在那儿度过了少年时代,母亲每天都来看我,父亲却很少出现。我的病情日益恶化,发作的时候有暴力倾向,曾有一个医生遭到过我的攻击,弄得头破血流,而事后我居然什么都不知道。我和父亲的关系开始疏远,确切地说,我成了他的耻辱,他从不敢对别人提起我。我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发现那种极端的厌恶。越是这样,我的精神就越是遭到伤害,我讨厌他的工厂,讨厌他的汽车,讨厌他的钱。 桑塔纳开下了高架,我的心也被拉回了地面。

米兰在我的面前吃完了午饭,她抱起了孩子:“你要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 “我一切都知道了,我不会伤害我弟弟的。” 米兰低下了头,轻轻地说:“对不起。” “你喜欢我爸爸吗?” “你不懂,你不会明白的。” “你让我感到恶心。” “我承认,我和你爸爸伤害了你,也伤害了你妈妈。他想有一个继承人,能继承他的事业,而你却让他太失望了。但他不可能与你妈妈离婚,因为这样他会失去自己一半的财产。所以,只能利用你,这一切都是一个圈套,那天都是你爸爸安排的,让你到他的办公室去,那时我已经怀上了你弟弟。那杯咖啡里放了一些药,你很快就睡着了,然后我把你送回去了。你妈妈其实早就知道了,但她无从选择,她与你爸爸达成了妥协,只把你一个人蒙在鼓里。” “因为我有病,是不是?” 她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面无表情其实就是最可怕的表情,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把《追忆似水年华》扔给了她,让她做好长期失去自由的准备。我出去了,但没走,在猫眼里观察她。现在她的镇定自若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她坐到了床上,掩着脸,身体一起一伏地抖动着。她在哭。 孩子也在哭。 我突然感到哭声越来越响,从房里传出,从窗外,从墙上,从地下,从天空中,也从我的心里。

天黑了,我从我的窗口向外望去,城市的灯火星星点点,宛如天上的银河,那些灯光忽明忽暗,就像无数双眼睛在与我对视。也许在灯光下,或是黑暗中,有许多奇异的事情正在发生。而淮海路的灯光隧道却显得异常清晰。我出门去了,瞎子还在,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先生,您为什么走得这么急?” “我要去和我父亲谈话。” “愿你们父子和睦相处。” 难道他知道,我明白他是从我杂乱匆忙的脚步和说话的语气中听出来的,“谢谢。” 我依旧叫了辆出租车,让他沿着南北高架向北开,直到中山北路再回来。 在车上我给父亲打电话,这回他真的是有些着急了:“儿子,快回家吧,你妈妈想你都快想疯了。” “爸爸,我建议你可以报警了,或者在电话上装上什么监听器之类的。好的,我的问题你考虑过了吗?” “儿子,我会找到你的,但我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事业。” “好吧,爸爸,我肯定你永远也见不到我们了。” “儿子,这样,我先给你100万的现金,然后,你带你弟弟回家,我再正式把工厂和我其他所有的股票产权全转让给你,好吗?爸爸可从没这样求过别人。” “把工厂卖了,卖了!我等不及了。” “儿子,你不要逼我啊。过去全是爸爸的错,我向你认错了,我发誓再也不打你,不骂你,只要你和你弟弟回来。” “不。现在请听好,下个星期一的早上5点整,把钱放到康定路与西康路口,康定路的路牌下,然后立刻离开。好的,再见。”

星期一的早晨5点,我在康定路和西康路路口的一个小弄堂的一个角落里偷偷观察着。路上没有一个人,平静得有些凄凉。父亲开着他的车,独自一人来了,他走下车,把一个大手提箱放在路牌下。父亲仪表堂堂,甚至比我更高大健壮,满头黑发,外貌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岁,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子的魅力,我相信他的外表和他的事业都会令许多女人动心。我嫉妒他。但现在,他仿佛是一夜之间就老了,白头发也添了不少,他的目光失去了活力,向四周张望了一圈,当然没有发现我。他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了擦脸颊上的眼泪,然后,他按照我所说的上车走了。 等他的车走远,我迅速地拿走了箱子,沉甸甸的,我改变了主意,没有叫出租车,而是缓慢地步行回去。我走得相当慢,甚至可以说是在散步,我沿着西康路往南,沉沉的箱子让我不断地换着手拎。路上逐渐开始有了一些上早班的人出门,他们起得绝早,多数是服务业的,他们带着浓浓的睡意走在路上,骑着自行车也无精打采的,但他们必须要这样,只为一份微薄的薪水,为了吃饭。而现在,他们不知道,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的我的手里有着500万,我突然有些难过。 走过上海商城,南京路的对过就是中苏友好大厦的后门,古典风格的友谊会堂前却立着一个非常前卫的现代雕塑。小时候,父亲常带我到友谊会堂里看电影,当然也带着母亲,虽然当时家里没什么钱,但他总有办法搞到电影票,那时流行的是李连杰的《少林寺》,还有高仓健的片子。那年月看电影的人很多,不像现在电影院里稀稀拉拉的人,有时搞一张很卖座的电影票还得通点关系。我们着迷于年轻的李连杰与成熟的高仓健,还有许多耐看的国产片明星。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这些电影的情节我都忘光了,所留下的只是支离破碎的片断,还有父亲的脸,现在父亲的脸,却几乎是陌生的了。 过了南京路,向东走一小段就在陕西路拐弯了,手里的箱子太沉重了,我不得不在路口的平安动感电影院门外休息一会儿,几辆出租车从我身边掠过,放慢了速度,但我没有拦。 6点了,南京路上还是保持着寂静,只有上早班的人匆匆走过,所有的繁华第一次在我面前褪去了颜色,就像是一个卸了装的女人,就算是舞会皇后,在人们的背后也是平庸的。我停了半个多钟头,才沿陕西路继续向南前进,这时候卖早点的已开始忙碌了。我拎着箱子吃力地爬上延安路高架下的人行天桥,再越过马勒别墅和几条小马路,直到淮海路的久事复兴大厦下转弯。现在我走在淮海路上,满街的广告牌有些刺眼,我抬头望了望老锦江与新锦江,它们也像一对父子,比邻而居。我慢慢地走到了思南路口,才离开淮海路,据说思南路上存在着比淮海路更迷人的气质,我对这条马路很熟,我能一一认出孙中山、周恩来、郭沫若、陈独秀、梅兰芳们住过的房子,踩着他们的脚印走路,我居然开始轻松一些了。学生们开始上学了,大人们开始上班了,早晨最活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看到了一对父子,父亲开着助动车,儿子背着书包坐在后面。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也曾经骑着自行车带我上学,这记忆已失去很久了。于是,我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爸爸,你应该报警了。” “儿子,爸爸认输了,爸爸把工厂卖了,爸爸是爱你们的,带着弟弟回家吧,一切全都是你的。” “不,已经来不及了,我现在不提什么要求,只希望你能立刻报警,不报警,弟弟将永远在我手里,他的明天是很危险的。” “儿子。”他几乎是哭着说的,“我的事业已经完了,我活着的意义还有什么呢,现在只有你妈妈和你还有你弟弟了,你们是我生命中的一切,爸爸不能失去你们。” 我不愿再听下去了,我受不了了,我真怕自己会改变主意,我无礼地打断了他的话:“别说了,爸爸,报警吧,这是唯一的出路。” 我又关了手机。拎起了沉甸甸的箱子。 回到大楼,瞎子似乎已经熟悉了我的脚步:“先生,你好。” “你好。” “先生,你拎着那么重的东西,好像很重要,吃力吗?要不要我帮忙?” 这瞎子真奇怪,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听力和判断力。我不想回答,迅速上楼去了。

米兰吃完早饭,给我弟弟喂过奶以后,我把箱子在她面前打开了。 我和她一起数的,10万元一捆,总共50捆。然后,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点钞机,钞票在机器里传出了有节奏的点钞声,这声音既让人兴奋,又让人恶心。每一捆都是一千张100元的,并且没有一张假钞,父亲这回总算是比较诚实。500万,正正好好,人民币充满了我的房间,我们满眼都是四位伟人的头像。现在我们的样子就像是两个坐地分赃的江洋大盗,我看着她,她突然显得很紧张。 电视台的晚间新闻里,播放了一个最新的通缉令。我和米兰还有我弟弟的照片全都上了电视,其中有“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有暴力倾向,非常危险,可能随身携带巨款”云云。我居然成了名人,这归功于父亲,他终于报警了。 第二天我出去给米兰和我弟弟买早点,发现卖早点的人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我急匆匆地付了钱就回去了。后来我每次出门都感觉好像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着我,他们仿佛在看一头凶猛的动物一样,从不敢用正眼对着我,但却都忍耐不住,要用眼角的余光斜视我。我一把视线扫过去,他们就立刻像触电一样把头扭开,若无其事地东张西望起来。甚至开始有人在我所在的大楼下对我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真可笑,我还真希望他们都去报警呢,可那些注意起我的人看来都是些胆小鬼,我想他们一定先琢磨半天,仔细对照电视上我的照片,但又不敢确定,就算确定了,也没有胆量去报警的。他们既是绝顶聪明,也是绝顶愚蠢。我突然决定就这样等待下去,直到有哪个有胆量的报警。 我等着!

我一直把钱放在她房里,我问她:“你恨我吗?恨我就把钱全给撕了。” “我为什么要恨你?一切都是我的错,与你爸爸无关,你不应该把你爸爸往绝路上逼,更加与你弟弟无关。要受惩罚的只有我一个人,随便你怎么报复我,我愿意承受。” “我小看你了。”然后我走开了。 “不,请答应我,每天都进来跟我说说话,每天,我需要你和我说话,面对面的。我答应我不逃走。” “我给你的书看完了?” “非常感谢你给我看的书,所以我需要你和我说话。” “你很寂寞?” “是的,但并不只是因为我被你关在这。” “你和我爸爸在一起的时候也寂寞吗?” “是的。” “我答应你。” 从此,我每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她的面前度过,她从不反抗,像头温顺的绵羊。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把我痛苦的少年时代全都倒了出来,我真没想到我的人质竟然是第一个听我倾诉的人。作为交换,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细细地把她与我父亲交往的全部过程都说了出来,包括最关键的细节。 米兰的父母都在外地,她从小一个人在上海长大,很羡慕我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她没有大学文凭,学历不符合,本来不可能到我父亲的办公室里工作。但事实上是我父亲看中了她的姿色,在她为我父亲工作的最初几个月一切正常,但后来我父亲向她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可米兰绝不同意。正当米兰决定辞职离开我父亲时,米兰在外地的母亲得了一场重病,危在旦夕,急需几十万的医药费,我父亲卑鄙地趁人之危,向米兰的母亲汇去了30万元,并向米兰提出了要求。 米兰说,那晚没有月亮,就在我父亲的办公室里,父亲露出了结实的肩膀和宽阔的胸膛,还有发达的肌肉和他体内所散发出的成熟的气味,据说这气味能让女人疯狂。父亲的动作很体贴,就像慈父对待女儿一样温柔,让她回味无穷,听到这里我就想吐,可我必须克制住发抖的身体听下去。但我父亲在那天晚上的确很棒,至少米兰是这么认为的,这是她的第一次,她充分享受到了女人的快乐,尽管她并非绝对的自愿。她说她有的时候真的有了一种深深爱上我父亲,以至于一刻也不能离开他的感觉,但有的时候又陷于巨大的痛苦与自责中。父亲永远也不可能与母亲离婚的,所以米兰永远只能是父亲的一种工具,一种发泄欲望的工具,还有就是为他留下一个继承人的工具,于是就有了我弟弟。父亲在西郊买了一栋房子给她住,她所谓的上班只是掩人耳目,大多数时间躲在房间里等待我父亲的到来,就像一只被囚禁的鸟,如同现在。 我不知道她所说的话真实程度有多高,但的确,我们每晚都说到深夜,她说着说着,就会哭出来,我也是,可能是因为精神病人脆弱的神经,直到再也撑不下去,我才出去,并锁上门。就这样,过了很久,我快遗忘了我所处的被通缉的危险,我甚至允许她除了上厕所之外,还能洗澡,于是我特意请人来装了热水器。

十一

那天,我走出她的房间以后的整个晚上,我睡不着,我偷偷地观察米兰。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窗外,也许是在数铁栏杆。很久她才关灯睡下,她的影子在不断地翻身,发抖,说明她一直都没睡着,就这样,我能肯定,在我一晚没睡的同时,她也一晚没睡。她是一个女人,一个享受过男人的滋味,生过孩子的成熟少妇,我明白她现在到底有什么样的需求,在心灵深处的,还有在肉体深处的。 当天空渐渐发亮的时候,我开门进去,悄悄地坐在她床边,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依然闭着眼睛躺着,但我明白她在装睡,她知道我在她身边。 我轻轻地对她说,我从小就是在被囚禁中长大的,这间房间就是按照我在精神病院的病房布置的。每天机械地吃饭,睡觉,再加上治疗,所谓的治疗,不过是打打针吃吃药听听音乐罢了。在病房里,我所能做的两件事,一是抓住窗户的铁栏杆,遥望天空,那是我从小就习惯做的事了,偶尔天空飞过一只鸟,会让我兴奋一整天。我甚至对铁栏杆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光线照射进来,铁栏杆的投影布满整个房间,这长长的影子也投在我的脸上,投在我的瞳孔里。随着光线的消长,那些投影也在不断移动,分割着天空,分割着我的世界。另一件就是熄灯之后的熬夜,我努力地睁着眼睛,尽管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似乎还是能看到什么,从我内心的深处,你有没有。其实我生来就被绑架了,被我的精神绑架,我们永远也挣不脱这个枷锁。 我说完这一切,米兰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但我知道她全都听见了。她现在的样子很美,闭着眼睛,像是在等待什么,她似乎已敞开了一切。她裸露着双臂,光滑的皮肤闪着刚生完孩子的女人的丰满。我伸手去摸,轻抚着她的手臂,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有能力支配别人,尽管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她还是没有反应,我的指尖沿着她的手臂溯流而上,也许父亲就是这样做的,他的手一定更温柔,更老练,更能让米兰快活。我试着抓住了她的肩头,她圆圆的肩头像两个成熟的苹果,等着我来采摘。我加大了力量,她的眉头皱了一下,可能她感到了疼痛。我的手开始发抖了,紧接着这种颤抖传播到了我全身,于是,我松开了手,离开了房间。 下午,天空里飘起了雨丝,转眼间,已变成了瓢泼大雨。这条幽静的马路上人们撑起了伞,汽车放慢了速度,一切都灰蒙蒙的。雨点打在了窗户上,是天空叩响了我的耳朵,我把脸贴在窗上,我的皮肤一片冰凉。我来到米兰门上的猫眼前,她的脸也贴在窗玻璃上,她究竟是渴望自由,还是和我一样呢? 晚饭后,征得了我的同意,她洗了一个澡。她洗完了以后,对我说了声谢谢,然后自动地进房间了,我跟了进去。 “对不起,今晚请你出去。” “不。”我拒绝了。 她穿着我早已给她准备好的浴袍,浑身散发着热气,她的头发披散着,发梢滚动着水珠。她的皮肤显得更加红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成熟的少妇。 我能想象出父亲一定也是在这样的诱惑下才无法控制自己的:“我爸爸也是这样把你金屋藏娇的吧。” “我是一个弱女子。” 我的心突然被她的这句话抓了一下,其实我是多么脆弱啊,她是一个弱女子,这是郁达夫的小说。我靠近了她:“躺下吧。” “为什么?” “躺下,相信我,我不会伤害你的。” 她知道抗拒一个精神病人是徒劳的,她终于服从了,躺在了床上。我坐在她身边:“今天早上,你为什么要装睡。” “我没有装睡。” “你一晚上都没睡着,是吗?我观察了你一晚上,我也整夜未眠。” 她吃了一惊,“你何必呢?” 我没有回答,而是抓住了她的手,她没有躲避,我把头靠近了她:“为什么在早上,我抓住你手的时候不反抗。” “我说过,我是一个弱女子。” “是不是因为,我爸爸也是这样抓住你的手?你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被男人抚摸过了,很久没有快乐过了,是吗?所以你想起了我爸爸的手,你现在是不是很有一种渴望?我想帮你解决这种渴望。告诉我,我爸爸是怎么做的,教教我,我不会。请教教我。” 我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个孩子,这声音能打动每一个女人。我的手一下子变得滚烫,越抓越紧。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父亲的一种报复,抑或是对父亲的一种模仿。 我曾说过,她的眼睛就像一千零一夜里阿拉伯神秘的夜晚,现在,这夜晚突然燃烧了起来。她看了我好久,目光像电流一样触痛着我,她抿了抿嘴唇,仿佛要把我给一口吞下,她终于向我发出了命令:“抓住我的肩膀。” 抓住了她的肩膀,我好像打开了一扇门。是的,她教我了,她现在是我的老师,她把我父亲对她所做的每一个细节都手把手地教给了我,好像我就是我父亲,我在代替他行使某种职责。灯开着,这间房间里发生的一切都暴露在上海的夜色中。

十二

“你本可以逃走的,为什么不走?”现在天已经亮了,门却大开着,我在她耳边问她。 她不回答。 “告诉我,我跟我爸爸比,哪一个更让你快活?回答啊,是不是他比我更强。” 她还是不回答,我离开她,重新把门锁上了。 我又出去在出租车上给父亲打了电话,就像特意要向他报告什么好消息似的:“爸爸,真对不起,米兰的滋味我已经尝过了。” 电话那头的父亲又沉默了好久,我清楚现在他所想的,他说:“我答应再也不见米兰了好不好,米兰是你的了,儿子,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只要你和你弟弟。” “爸爸,这算是丢卒保车吗?我会把这话向米兰转达的。” “儿子,公安局已经开始全面调查了,爸爸一定会找到你们的,回来吧,爸爸还能救你,晚了就来不及了。” 我突然有些伤感:“早就来不及了。爸爸。” 回到大楼,瞎子好像例行公事似的向我问好,仿佛我们已经是老朋友了。我终于给了他一千元钱。

十三

这些天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被囚禁的生活,我想她可能爱上了这间房间,爱上了这张床,爱上这些铁栏杆,爱上铁门,爱上被人偷窥的猫眼。她没有一丝反抗的迹象,每天安静地看着窗户,给我弟弟喂奶,换尿布,等我回家,就像是正常的家庭生活。有好几次,我有意或是无意地没有关门就出去了,她完全可以带着孩子逃走,但她竟然没有。 终于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永远住在这里吧,我无法离开这间房间,这间房间就是我的生命,你和我,还有你弟弟。” 我紧盯着她,我的目光充满了不知是敬佩还是蔑视。我突然失去了一种感觉,一种自我第一次见到她就缠绕在心头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断地促使我去行动,促使我真正地成长为一个大人。 “但我现在绑架了你,你和我弟弟都是我的人质。” “这并不重要。” 我曾看过一本小说,写不知是什么朝代,有个刽子手抓住了一个女贼,在送她上刑场处斩她的时候,女贼爱上了刽子手,终于,刽子手没有杀她,而是贪污了她,也就是把她占有了。他把女贼带到家里的地牢里,囚禁起来,女贼却感到非常幸福,直到女贼心甘情愿地在地牢里与他终老一生。 “可我是个精神病人。” “不,你是一个天才。”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我突然有了一种感激:“你走吧,带着我弟弟走吧。” “不,我是你的人质,我不走,除非跟你走。” “为什么?难道精神病是会传染的,我把你也给传染上了?” “不要问为什么?” 我其实什么都明白,我知道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落入了她的陷阱,我永远都不能自拔。即使我绑架了她,占有了她,我仍然要毁在她手里,也许从头到尾并不是我绑架了她,而是她绑架了我。漂亮女人所具有的毁灭力是无穷的,尽管她依然是一个弱女子。 “如果我手里没有500万呢?”我终于说出了我想说的。 她似乎不相信这是我说的,但双眼立刻直射着我,像两支利箭,然后她扬起手打了我一个耳光。 我的左腮马上火辣辣地烧了起来,她的手掌不大,但掴起人来却特别重。我能想象自己的脸上有了五道红红的手印子。她又伸出了手,我无法躲避,只能接受她的第二击,但她没打,而是用手捂着我的左脸,轻轻地抚摸着,就像母亲抚摸儿子。 “对不起。”她哭了,“疼吗?” 她毕竟是个弱女子,我出去了,锁上了门。

十四

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梦中我又回到了精神病院。在梦破的时候,天也亮了。我感到自己心跳得厉害,于是不由自主地趴到了窗边,向下望去。我看到了警车,好几辆,亮着警灯,向这栋大楼驶来。 “最后一天到了。”我对我自己说。 然后我打开了米兰的房门,他们母子都在熟睡着。我小心地抱起了弟弟,他长得倒真有几分像我。他会长大成人的,他会成为一个伟男子,继承我父亲的全部家产,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也许他长大之后,根本就不知道有过一个哥哥,即便知道了,也只会对我这个精神病兼绑架犯引以为耻的。弟弟,我爱你,我轻轻地吻了吻他的额头。 我把弟弟放回到摇篮中。现在警察们一定还在楼下物业处询问我的情况及室数,也许他们已经坐上电梯了。我在米兰身边俯下身子,吻了她的额头,然后,我拎起了500万元的皮箱出了门,我上到了楼顶的天台。 我说过,一切从顶楼开始,一切也从顶楼结束。清晨的天台,出奇地凉爽,风很大,吹乱了我的头发。空旷的天台上什么都没有,只有我孤零零地大口地吃着风。我拎着皮箱走到了天台的边上,向外一望,让我头晕了一阵,我慢慢地坐在了天台边的栏杆上,如果出了栏杆就掉下去了。我定了定心神,又向下看了一眼,清晨的大上海在一层薄雾的笼罩下被露水打湿了,远方更高的建筑物,如东面的东方明珠与金茂大厦都有几分模糊,更有许多在我之下的高层建筑连绵不断如起伏的雄伟山峦,也如狂风中的层层波浪。在几十层楼下的马路边,几辆大大小小的警车正停着,而警察们现在一定在我下面的房间里仔细地搜索着,也许他们以为我已在昨晚携款潜逃了,但他们发现了米兰和我弟弟,他们正在寻找,他们中也许会有聪明人,上到天台上。 来吧,上来吧,朋友们。 警察们终于上来了,他们行动矫健,如临大敌,包围了我,他们正欲冲上来将我捉拿归案,一个有经验的老公安喝住了这些年轻人:“当心他跳下去。” 他们立刻与我保持了一段距离。他们向我喊话了,要我别跳。 “朋友们,辛苦你们了,你们的工作效率很高,你们是最棒的,但对不起,让你们一大清早离开家人,赶出来抓我,真对不起,我向你们致敬。”我说罢跨了一条腿出去,等于是骑在了天台栏杆上。我与他们对峙了很久,直到我又看见了米兰。 “等等!”她抱着我弟弟冲上了天台,“别跳,快回来吧。” “米兰,对不起,你现在自由了。从此以后,把我彻底忘记吧。” “不。”她哭了,真的哭了,她哭得很美,我弟弟也哭了,这哭声让人揪心。她似乎要冲上来,但被警察拦住了。 她几乎是在大喊着:“回来吧,就算你蹲了监狱或是进了精神病院关一辈子,我也会等你的,就在你囚禁我的房间里,我永远,永远等你回来。我们永远在一起。” 永远,永远,这声音冲击着我的耳膜。她现在真美,尤其是哭的时候,再加上一身白色的衣服,就像是古代的女人在给丈夫送葬。我弟弟忽然停止了哭泣,睁大着眼睛在米兰怀中看着我,他永远也不会认识我了。我直起了上身,抬起了腿,我看到所有的人都好像松了一口气,但转眼间她大声地叫起来:“不!” 我跳了下去。带着500万元的皮箱。 在我离开天台的瞬间,我打开了箱子,人民币,满世界的人民币,旧版的蓝绿色与新版的红白色,它们自由了,它们在天空飞舞,跳着芭蕾、国标、拉丁、探戈、恰恰、迪斯科,还有民族舞。500万人民币,总共5万张,它们也是五万大军,浩浩荡荡,气势如虹,从数10层的楼顶上一泻千里,攻击目标——地面。 我也自由了,我在空中做着物理学的自由落体运动,由人民币簇拥着,我是这支大军的统帅。风灌满了我的双耳,我什么都听不见,我只能睁大了眼睛,忽而仰望天空,忽而俯视地面,但更多的是面对着大楼的窗户。对,现在我看见21楼的一个家庭主妇打开了窗户,大概是想呼吸清晨的新鲜空气,但她看见的是我,还有成千上万的人民币。她大声尖叫了起来,但随后几张飘进她家的钞票却令她欢天喜地地相信今年一定会交上好运。 我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方式实现了偷窥,18楼的窗台上有一盆米兰,正在开着花,那米兰的细小花瓣们散发的香味却极其浓烈地往我鼻孔里钻;16楼的四位还在打着麻将,他们白天睡觉,晚上通宵,像群夜行的动物;13楼的一个中学生正早早地起床背起了英语单词;9楼的一个家伙正在翻箱倒柜,屋子里一片狼藉,而我知道这家的主人出差去外地了,我大声地叫了起来:“抓小偷。”但愿人民警察们能够听到。 我感到地心引力越来越强,大地正伸出一只大手拼命地把我往下拽。我看到下面的马路上聚集了无数的人,行驶的汽车也停了下来,还有,那个奇怪的瞎子。他们匆匆忙忙地赶着上班,但又不得不停下来,欣赏欣赏一辈子所见过的最多的钱,还有我。他们看到的是一幅多么奇特的景象啊。每个人都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摩拳擦掌地准备接收这笔飞来的横财。 父亲,我见到父亲了,他向我奔来,向我喊些什么,我听不见。但我仿佛能看清他的脸,他的眼睛,就像是10年前的他,我也想要和他说些什么,许许多多的话,永远也说不完的话。不,我向大地冲去了,不,大地向我冲来了,我拥抱大地,大地也要来拥抱我了。大地,我来了。我,大地来了。 爸爸,我爱你。 一切都结束吧。

十五

我在一片漆黑中走了很久,只有我一个人,我走啊走,似乎没完没了。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我见到了一束白光,我向那束光线奔过去,在光线的中央,有一个年轻人,他神情忧郁,皮肤白皙,高高的个子。他穿着一身绿军装和解放鞋,手里抓着一支枪。他向我走来,和我拥抱在一起。 他是1972年时的父亲。

十六

这还是一间由铁栏杆组成的房间。铁栏杆的影子,投射在我的额头上。 我还活着。 在我落地前,我被几十名警察们拉起的尼龙网袋和无数的泡沫塑料垫子接住了。我只受了轻伤,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我重新过起了过去的生活,但我开始明白,我的病好了,我已不再是个精神病患者。 半年后,我被父母亲接了出来。父亲告诉我,米兰在得救以后,就带着我弟弟失踪了,他们一直都找不到她。 我来到了半年前我绑架米兰时的大楼,楼下的瞎子已经不见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竟然是这个瞎子报的警叫警察来的,太不可思议了,难道他是装瞎的吗?我找到了那时我在顶楼所租的那套房子的房东,我要求买下它,但房东告诉我已经有人买下了这套顶楼的房子。 我失望地走出了这栋大楼,当我走过楼下的马路,抬头仰望顶楼的窗户时,我看到那排铁栏杆居然还在。然后,另一扇窗户打开了,一个女人把头伸了出来。 是她。米兰。 我想起了她说过的话,我一切都明白了,我怀揣着一颗剧烈跳动的心向顶楼的房间冲了上去。 写于2000/4/13 2000年9月获“贝塔斯曼?人民文学”新人奖 2000年12月发表于《当代》文学期刊 卷帘人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李清照 《如梦令》 这是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中的花园,花园里有假山、流水、石径、修竹、美人蕉还有海棠。 “海棠花开了。”一个女人在竹帘边轻轻地说,她说得很轻,悄悄地,就像一片叶子落地的声音。但我听见了。这女人的名字,你们都很熟悉,用不着我说了,而至于我,你们也许很陌生,但如果有人细心地寻找一下,就会发现我是谁了,对,我就是卷帘人。我七岁就被卖进了她家为奴,她不爱用丫环,在我十岁起就让我服侍起她了。 “它开得真美。”她对着我说了这句话。我的心被轻轻地抓了一下,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她的脸,然后,我流下了两行眼泪。她微笑着,掏出手帕为我擦去了泪水。但是从这一天起,我长大了。 我们家的主人赵明诚,是我们大宋首屈一指的金石家。他不是繁忙于公事,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搜集古今名家的金石字画,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家了。虽然我们家的男女主人非常地恩爱和睦,但他们却一辈子都没有过孩子,这令后世许多研究他们夫妇的大学究们百思不得其解。这原因只有我知道,我将为他们保密——赵明诚在这方面不行,他无法尽到做一个男人、做一个丈夫的责任,这令他万分痛苦。但她依然爱他,永远爱他,尽管这注定了要使她承受一个女人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们家的女主人每天都在竹帘前面对着花园,望着四面屋檐上随风而响的风铃,和偶尔飞过的小鸟,还有在阳光下树影的消长。或者看秋叶落了,报以几声叹息;冬雪下了,装饰她的发髻;春雨降临,勾起她的些许诗意;夏蝉鸣叫,让她把丰满的手臂和身体曲线暴露在害羞的我面前。而对于这种时刻,我一开始总是会脸红的,但她不怎么在乎。也许她还不明白,那年在我十四岁的身体里所起的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黄昏时下起的雨。 雨时大时小,风却急急地掠过,把屋檐下的风铃刮得叮当作响,畅快地起舞弄清影了。而檐下成了一道水帘,水帘里还有一道竹帘,竹帘里是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主人苦心收藏的名家字画和数不清的印章。房子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米酒和文房四宝。我举着一盏明亮的油灯在桌旁,给房间涂抹上了一层奇异的橘色光芒。 她在写词。 她的一辈子都在写这种被称为词的诗。从她的少女时代到她年迈之际。而现在,是她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在她等待主人的每分每秒。 主人还没有回来。 她说她要永远这样等下去,然后她轻轻地把词唱了出来。在这间古老的房间里,油灯闪烁着,她口中吟出的旋律缠绕在雨夜潮湿的空气中,窗外的雨点打着芭蕉的声音在为她作着伴奏,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共鸣着,像一张张模糊的七弦古琴。但是对你们来说,这已是一种绝唱了,不幸的你们再也无法听到这种九百年前的音乐了,你们只能守着这些陈旧的文字,妄自空想着另一个时代的轻歌曼舞。 她终于叹了一口气,在喝下了几口浓烈醇香的米酒之后,睡下了。 床在房间的最里头,在薄如蝉翼的轻纱帐内,由我伺候着,毫不介意地脱下了衣裙。酒后的她有些困了,她的手臂钩着我的脖子,却不动了,我只能用手扶着她的细腰帮她躺下。她平躺在床上,手却不肯放开我的头颈,她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好像浑身都在颤栗,这种颤栗是撩人的,使她全身的曲线都暴露了出来,这曲线表明,她是个成熟的,完美的,而且还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她和她丈夫的所有秘密我都知道,十四岁的我也都明白,我的手在她的腰眼上滚烫着,她口中呼出的带着米酒味的气息直冲我的鼻孔。我的脸烧了起来。 她细细的手臂居然使出了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脸埋到了她的胸脯里,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醉了,她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但我没醉,我明白,我和她犯了一场小小的罪过。 雨越下越大。 她在梦中轻声呼唤着海棠。 我离开了她的床,来到花园中,在海棠花边上撑起了一把伞,把伞的全部都罩在了花上。 我在雨中站了整整一夜。 雨停了,天也亮了,我悄悄地擦干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来到窗前,雨后的空气和光线透过帘子进入房间,驱散了那淡淡的酒气。她醒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全忘了。 我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拉起了帘子,她看了看我,然后问:“海棠花怎么样了?” “海棠花很好,和昨天一样。”我淡淡地回答。 这是事实。 写于2000/5/12 十个月亮 在后羿射日之前,天上有十个太阳,自然也有十个月亮。后羿射日之后,白天只有一个太阳,而晚上仍旧有十个月亮。当时的月亮并无后来阴晴圆缺的变化,一年到头,不论初一还是十五都是一样的银盘大脸,圆圆满满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十个圆月挂在头顶,一起放出撩人的清辉的美景,恐怕就要无比羡慕我们的祖先了。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正在美丽的月光下,独自顾影自怜,她还没有生育过,所以还保持着少女的完美体形。据古书上记载,这个女人美得出奇,今天再也找不到像她这样美的女人了,事实的确如此。这时一个四十岁的肥胖女人走过她的跟前,向她微笑着打招呼,这令她大吃一惊,因为她记起来了,胖女人在十年前还是一个苗条的人间尤物,而现在,却像是一块被用皱了的抹布。她向那女人表示了同情,悄悄地流下了眼泪。古书上说,她流泪的样子也是美的。 她叫嫦娥,是后羿的妻子。 十几年前,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几乎从未碰过阳光。那年月不是今人可以想象的,人们都是昼伏夜出,与动物的生活节奏相同。白天的十个太阳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人们只能躲在山洞里睡觉。而到了晚上,天上十个月亮光辉灿烂,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又不失月色的缠绵,各色人等就在这月光下打猎捕鱼,采桑织布,乃至婚丧嫁娶。 后来,从东方的夷人部落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背着一张巨大的弓和用燧石做成的箭。当人们都在山洞中做着白日梦时,他抬头仰望十个太阳,十道灼烈的阳光让人头晕目眩,皮肤开裂。年轻人弯弓向日,射出了九支箭,一箭一个,把九个太阳全给射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太阳在天上害怕地发抖。 这个年轻人就是羿。 后来羿又奉了尧的命令,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豕于桑林。成为了一个大英雄,娶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这个女子,就是嫦娥。 人类的幸福生活都应归功于大英雄羿,是他拯救了人类。人们无限地崇拜他,给他和他的妻子嫦娥以极高的地位,甚至连尧都在考虑将来把位子禅让给羿。 所以,羿是幸福的。人们总这么说,不但是因为他的地位,也是因为嫦娥的美貌。 是的,古书上说,嫦娥的美注定是永恒的。 但三十岁的嫦娥却不这么想。她究竟想些什么,没人知道,古书上也没有记载,这一点是古人的遗憾。古书只记载了她抬头仰望月亮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她注视羿的时间,以至于引起了这个大英雄对明月的嫉妒。 嫦娥遥望的明月与今天的不同,应该算作是复数,或者说是月亮们。就像现在我们在仰望群星,而古人在仰望群月。嫦娥坐在一条清澈的河边,河水里也倒映着十个月亮,所以总共是二十个月亮,古人的数学不太发达,得把全部的手指头、脚趾头统统算上才能数清楚,这有点像与中国人有血缘关系的古玛雅人,他们采用二十进制,用手指、脚趾进行计算,这就苦了手脚有残疾的人。 我在闲扯了,但那时的确还未发明鞋子,嫦娥光着脚丫子坐在河边,手脚并用地数着月亮,她数过无数遍了,她就这样打发时光。因为她是羿的妻子,所有的人都愿为她做事,而她的丈夫,那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则一天到晚在深山老林里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有时几乎几个月见不了面。她就有了些许的无聊。 在无聊中,她只能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数月亮;然后是观察自己的身体变化,以免发胖,或是脸上生皱纹之类的,这一点倒与今天的三十岁的女人们相同;第三件,就是回忆往事。 嫦娥是十八岁嫁给羿的,当时,羿刚刚射下九个太阳,年轻潇洒,雄姿英发。是尧为他们主持的婚礼,几乎所有的人都喝了他们的喜酒。婚礼是在月光下举行的,十个月亮把新娘装饰得无比美丽,简直就是下凡的天仙。古书上说,那是中国第一个婚礼,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出群婚制的蛮荒时代,他们也是中国第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具有空前的意义。然后,他们幸福地度过了蜜月,成为世界上最美满的一对儿。 十年过去了,嫦娥没有给羿留下一男半女,但羿依然爱她,她也依然保持着少女的体形和容貌,仿佛她永远是十八岁。 尧的妻子来了,嫦娥见到这位中国的第一夫人踩着月光走到她面前。拉着嫦娥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她,却一言不发。十个月亮放出的光芒让嫦娥的全部都暴露在第一夫人眼前,嫦娥从她的眼中见到了一种无限的羡慕。第一夫人是来向嫦娥请教永葆青春的秘方的,她嫁给尧已经三十年了,那时他们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也有着魔鬼身材,可现在,尧已经娶了十六个老婆了,并且已有一年没和糟糠之妻说过话了。第一夫人说着说着,便泪如泉涌。可嫦娥根本就没有什么养颜的秘方,她只有安慰了第一夫人好半天,才送走了这位更年期妇女。 目送着第一夫人远去,嫦娥的心里突然有些乱,尧总是说要把位子禅让给羿,那么将来自己也会是第一夫人,我会和第一夫人一样吗?嫦娥不愿再想下去,她脱去了老虎皮做的衣服,下河洗澡了。其实她是想借助明亮的月光,看一看自己的身体,这身体依然是完美的,放到今天可以在T形台上拿到世界模特儿冠军。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古书上确有这样的记载,我相信。 嫦娥泡在水里,就像是美人鱼一样,过了很久,直到她突然发现水里还有人。她靠近了那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在洗澡,全身的皮肤松弛,像一堆棉花,老太的头发差不多快掉光了,剩下几根也是一片雪白,脸上的皱纹如刀刻一般,牙齿也全没了,在那年月,能活到这个岁数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嫦娥感到有些恶心,她想到自己还光着身子,就要往回跑,但老太叫住了她,老太太对她微笑着,伸出了颤抖着的手,抚摸着嫦娥的身体,嫦娥见到那只布满褶皱和老年斑的手就有些害怕,但她还是忍耐住了。老太太的粗糙的手在嫦娥身上游走着,仿佛在牵着她,有一股巫婆般的魔法。老太太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嫦娥一样漂亮,一模一样。嫦娥不信,她挣脱了老太太,飞快地穿上虎皮,沿着河岸向上游跑去。 她年轻,她健康,她跑得就像只母鹿一样矫健。她一口气跑了很远,直到她确定已经摆脱了那个老太太。上游很荒凉,人烟稀少,她盲目地在河边走着,仿佛今夜一下子使她改变了许多。 一具白骨,她忽然见到了河边上的一具白骨,在十个明月的照射下发出森冷的反光。从这具遗骸的骨盆可以判断出这曾是一个女人。这些骨头轻巧纤细,仿佛是精美的工艺品,白得有些晃眼。虽然骷髅的样子令她作呕,但这具骨骸还是深深抓住了嫦娥。骨骸横卧在地上,河水冲刷着它的脚趾,这个姿势其实很美,非常优雅,具有一种高贵的气质。 嫦娥哭了。 她感到眼前这具骸骨其实就是她自己。 嫦娥终于发觉了一种纯粹的恐惧。她慢慢地低下头,把眼泪滴在河水了,河水被她的眼泪弄咸了。她低头对着河面,月光皎洁,平静的河面仿佛如面镜子,事实上在镜子发明之前,水面就是镜子。 在月光明亮的镜子里,嫦娥发现她的眼角多了一丝鱼尾纹。 她沉默了,在骨骸边,她沉默了很久,已是下半夜了,凉凉的夜风刮起她乌黑亮泽的长发。她再一次抬头仰望十个月亮,古书上说这次仰望是致命的。 她以极快的速度回到了家,所谓的家不过是架在树上的一个巨大的巢而已。她从家里取出了一粒药丸,然后吃了下去。 这药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送给羿的,汉朝及其后世所称的西王母也就是王母娘娘,是个“年可三十许”的丽人(班固《汉武内传》),而在上古时期,西王母还没有进化过来,“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山海经》)。 至于这粒药的作用,准确地说能延年益寿,抗拒衰老,永葆青春,增加新陈代谢,提高生活质量,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科技发展和生物工程的结晶,可惜至今仍未发明出来。可在古代,的确有,简单地说,就是长生不老之药。 羿拿回这药的时候,神秘兮兮的,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吃,至于原因却不肯说。 现在嫦娥吃下了药,心头怦怦地乱跳。然后她抬起了头,看着十个月亮。 突然,她的身体轻了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托起了她,她的脚离开了地面,居然自己飞了起来,她越飞越高,向下一看,自己在树上的家越来越小。嫦娥害怕了,她叫了起来,但地面离她越来越远,没人听得到,她的羿正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杀野兽呢,更加听不到她的救命声。渐渐地,她飞入了云层中,又飞出了云层,她离十个月亮越来越近,好像每一个月亮都在伸手拥抱她。 终于,她在其中一个月亮上登陆了。 与阿波罗登月行动中,美国人阿姆斯特朗走出登月舱,踏出自己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时见到的景象不同。嫦娥见到的并非那个一片荒凉的星球,她看见月亮上有一座巨大的宫殿,那就是广寒宫。月亮上还有三种生物,一是桂树,二是兔子,三是蟾蜍(癞蛤蟆)。她抱起了雪白的兔子,走入广寒宫中,巨大的宫殿中空无一人,她明白了,这座宫殿就是为她而建的。 嫦娥抬起头,见到的是四周另外的九个月亮,全都一模一样。而她熟悉的地球,已经遥不可及,在一片黑暗的宇宙中,这是唯一的蓝色星球。地球真美啊。嫦娥后悔了,她从没想到过,自己原先生活过的这个星球是在银河系里,是多么迷人。 她又哭了,泪水流在了兔子的脸上,月兔从三瓣嘴里伸出舌头舔着她的眼泪。她知道,她永远也回不去了。 在地球上,我们的大英雄羿回来了,他扛着头大野猪背着大弓回来了。但嫦娥失踪了,他找了很久,直到发现西王母送给他的长生不老药不见了,他终于明白嫦娥去哪了。 羿愤怒了,他抬头望月,十个月亮向他眨着眼睛。月亮,我恨你们!羿对准了月亮弯弓搭箭。我能射下九个太阳,也能射下十个月亮。他向月亮们判处了死刑。 那天夜里,天下所有的人都向羿下了跪,因为人们热爱十个月亮,十个月亮,一个都不能少。连尧都拉着羿的衣服,对他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但羿已到了愤怒的极点,他不能没有嫦娥,他要报复,他要月亮们付出血的代价。 他终于射出了箭,第一个月亮中箭了,它在天上摇晃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然后,所有的人都看到那个月亮流出了许多血,接着一头栽了下来,落到了大地尽头的无底洞里。紧接着第二、第三、第四,直到第九个,全都被羿射了下来。他一口气处死了九个月亮。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亮还在孤独地坚守着夜空,他不知道,嫦娥正在这最后一个月亮上看着他。而夜空,越来越昏暗了。 羿决心要把月亮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尽管这时尧已经吓昏过去了。他抽出了最后一支箭搭在了弦上,箭头直指最后的月亮。 但就在这个瞬间,月亮变了,羿揉揉自己的眼睛,但没错,月亮的确变了。月亮变瘦了,从一个标准的圆,变成一个缺角的圆,就像是被人咬了一口。那个吃月亮的人越吃越多,月亮也变成了一个半圆,但半圆也在变小,仿佛被挖掉了一大块,一直到变成一个弯弯的钩子的形状,就像枚弯弯的柳叶。 羿惊呆了,他明白嫦娥就在那上面,天下所有的人也吓呆了,以为羿触怒了神灵,要有大灾祸发生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羿放下了弓箭,他虚弱地坐倒在地上,无力抗拒神圣的自然。 十五天过去了,月亮每晚都有变化,它在渐渐地变大变圆,花了十五天的时间又恢复了原先那个标准的圆。然后又过了十五天,从圆月又变成了一轮弯弯的如钩新月,总共三十天,月亮缺了又圆,圆了又缺。像个女人的生理规律。 羿明白了,是嫦娥,是移居月亮的嫦娥使月亮变成了一个女人。从现在开始,月亮是有生命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血有肉,也有感情,那是他的妻子。 羿放弃了,他不想再射月了,他永远地失去了嫦娥。他仰望着最后的月亮,仿佛面对面地看着他的妻子。他走了,离开了尧和他的部落,独自一人走向了荒野。他失去了英雄的气概,像个平凡的人,毫无防备地游荡着,他的徒弟逢蒙卑鄙地偷袭了他,射死了羿。羿至死,仍在呼唤着嫦娥。 从此,中国人的历法以月亮来计算,相对于西方的太阳历,中国历法叫阴历。把月亮三十天一个盈亏的轮回的时间称作一个月,月亮圆了十二次,就是一年。 在另一个星球上,嫦娥终于实现了永葆青春的梦想,不论地球上过了多少年,她永远都是三十岁的年龄,十八岁的身体。 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五千年过去了,虽然有个只会砍树的吴刚来到月亮上,虽然有月兔捣药来陪伴她,但依然无法摆脱那种纯粹的孤独。 今天晚上,当你抬头望月的时候,不管月亮是圆是缺,你都再也不会有古时候十个月亮的那种感触了。就算你坐着宇宙飞船去寻找,也只是一个朦胧的梦,你永远都见不到那个最美的女人,除非,你是复活的羿。 写于2000/6/23 两个梦 蒲松龄老先生的晚年,习惯于在他那破旧的聊斋外,摆两张椅子,一张桌子,准备一壶热茶,款待过往的路人。然后就与他们聊天,请他们说故事。于是,每天只要听一个故事,他的那本《聊斋志异》便已交付书局出版了。 那天他刚把书稿送走,还是习惯性地坐在聊斋门口,品着茶,看日头的消长。这时他见到一个衣着华丽,大约30多岁的男人,骑着一匹马,还跟着一个小厮。那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富贵,脸却很黑,很粗糙,还有一块块的伤疤。蒲松龄一看便知这人肯定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 蒲松龄请那人下马,坐下来喝茶,喝完了茶。蒲松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说道:“说个故事吧!” “什么?”那人有些不解。 “说个故事吧,公子,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个故事。”那人想了片刻,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便娓娓道来—— 我是山东安丘人,祖上曾经做过官,但是后来家道中落,又父母早亡,只留下一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和间破屋子。我虽然自幼苦读诗书,可到了二十岁居然连秀才都没考上。我那时穷得可怜,只能靠借钱度日,没有人愿意嫁给我,我心灰意冷,有了寻短见的念头。突然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和尚,他对我说,我有一千两黄金,藏在西藏的曼陀寺。我相信这个梦,这个梦给了我希望。于是,我向亲戚借了许多钱,踏上了去西藏的道路。 我一路上千里迢迢地省吃俭用,到了四川,却遇上了强盗,抢光了我的钱,差点要了我的命。然后,我只能沿路乞讨,过着像畜牲一样的生活到了四川的打箭炉。过了打箭炉,我用尽全力翻过一座大雪山,就到了藏区了,那儿天寒地冻,却阳光强烈,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了,在雪地中等待死神的降临,一户牧民救了我,我又活了回来。我混在那些到拉萨去朝圣的信徒们中间,他们不知道我是去找黄金的,认为我这个汉族信徒走了千里路来朝拜非常了不起,一路上都很照顾我。终于我一步一磕头地到了拉萨,我见到了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西藏的寺庙里到处都是黄金,让我更加相信那个梦了。由于语言不通,我在拉萨的寺庙里住了一个月都没有找到曼陀寺,于是我又离开了拉萨。 我在西藏游荡了一年,四处寻找曼陀寺,从东面的峡谷,到西面的阿里,从北面的草原,到南面的雪山,天哪,也许这个所谓的曼陀寺根本就不存在。我吃尽了各种苦难,还学会了藏语。原来我是个白面书生,却给西藏的阳光和寒风弄得黝黑而粗糙,变得和西藏人无异了。我想放弃,但我是借了钱出来的,空着手回去还不如让我死了。 我终于绝望了,我完了,我彻底完蛋了,我的一生就毁在了一个荒诞的梦里。我来到西藏人的天葬场上,伸开双手一动不动地躺下,让那些秃鹫们来把我吃光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噩梦中醒来,见到的是满眼的酥油灯光,一片的黄色,宛如金子一般灿烂。我躺在一张床上,一群西藏喇嘛围着我,秃鹫带我升天了吗? “你终于醒了。”一个老喇嘛说道。 “你是谁?” “我是这里的活佛。” “这里是什么地方?” “曼陀寺。” 我终于找到曼陀寺了,这是佛的安排,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 为了我的一千两黄金,我必须留在这里。于是,我在这里出家做喇嘛了。 曼陀寺很小,总共只有三四十人,位于一座雄伟的雪山的半山腰,非常荒凉。西藏的寺庙里常常贴许多金箔,但曼陀寺不要说金箔,就连银箔、铜箔都没有,只有木头、泥巴和石头。每到大雪封山的时候,全寺的人都得下山化缘才能活命,简直就像是讨饭。但为了我的金子,任何苦难我都必须要忍受。我居然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喇嘛,无论是修行还是功课都名列前茅,老活佛非常喜欢我,说我是第一个在西藏信仰黄教的汉人,一定要培养我。白天我认真地念经,干活,像一个真正的苦行僧,当然那是为了获得他们的信任。晚上,我趁他们全睡着了以后就偷偷地出来,到全寺每一个角落搜寻一遍。从菩萨的身体到大殿的房梁,从酥油灯的基座到转经幢,从库房到马厩,甚至从伙房到茅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居然十年的光阴过去了,我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了,我只有三十岁,却像个四十岁的人。我忍辱负重地度日,但我的黄金却始终连影子都没见到。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始终都没有泄气,因为我还有个地方没有找过,那就是活佛的卧室。 为此,我苦心经营了许久,活佛老了,等活佛一死,他一向器重的我就有机会代理寺务,在新的活佛来到之前,我就能放心地进入活佛卧室了。可老活佛这些年的身体似乎越来越好,大有活到一百多岁的势头,恐怕没等他死,我自己就差不多了。暗杀了他,虽然容易,可我实在不忍心下手。可他又从来不肯离开寺庙,百天卧室紧锁着,晚上他就寸步不离房间,里头一定藏着黄金,这老活佛原来也是个守财奴。 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浪费了我青春,我要为我的下半生打算。 我豁出去了,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地点燃了库房里的干草,熊熊大火立即燃烧了起来。全寺的喇嘛都来灭火了,活佛也出来了,于是我就偷偷地溜进了活佛的房间。可是活佛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张羊毛毯。我傻了,我发疯似的用指甲挖着地面,寻找我的一千两黄金。活佛冲进来了,他们扑灭了火,发现独独少了我,于是就推断出是我纵的火。我被绑了起来,一阵痛打,浑身是伤,被赶出了曼陀寺。 完了,我的生命算是彻底毁了,一切的努力,十年啊,都付诸东流了。 赶走我的时候,在寺门口,老活佛惋惜地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就把当年我做的那个梦告诉了他。老活佛听了哈哈大笑,他说:“十年前,我也做过一个梦,一个大喇嘛对我说,在内地的山东,有个叫安丘的地方,那里有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在石碑下,藏着一千两黄金。这真是个奇怪的梦,但我从没有相信过,我才不会像你这样为了一个梦而背井离乡浪费整个青春。”我听了大吃一惊,向他磕了个头,立刻离开了那里。一路冒充喇嘛化缘乞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西藏回到山东老家。我回到了家里,没人认得我了,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家那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扒倒,并在那底下挖地三尺,果然挖出了一包黄金,一千两,没错,正好一千两。 从此,我发了财,成了一个富商。 “太有趣了,谢谢。”蒲松龄老先生送走了那位具有传奇经历的人。他细细地品味着这个故事。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把这故事编入他的《聊斋志异》,因为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中也有与其相类似的故事。为了不发生版权纠纷,蒲松龄只能由自己来每天回味了。 你相信梦吗? 2000年春 一封家书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得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用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巅的明月却特别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战友们扛着尖叫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自己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像现在这样强烈。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 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像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噩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候当兵的干得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用了。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已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的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甚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巍巍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像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都翻过去了,他终于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怦怦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 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像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 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像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镫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像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地慢慢地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像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像一浪高过一浪似的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燃烧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床上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 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中。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得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 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强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天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 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的,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 “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把这封信交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 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地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像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的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像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与小乙是那么相像,是儿子。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地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的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像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上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像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写于2000/6/30 拜占廷式的圆顶 他正看着窗外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圆顶尖上有一个金色的小圆球。一根也许是避雷针似的东西从小圆球中竖直起来,正对着天空,就像先知耶稣把他的手指指向上帝的方向。 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几乎是透明的物质,似乎窗外的世界就只有这个五百米外的圆顶存在。在大圆顶外围的四角上,还分立着四个较小的圆顶,同样的天蓝色,同样的比例与轮廓。在圆顶之间,没有直线,而是每一边都用5到8个小拱顶相连,就像博斯普鲁斯的海浪。 他轻声地向旁边说着话,其实房间里只有他独自一人,他说了很久,也许一小时,两小时,或是整整一天。直到夜幕降临,上帝把黑色的风衣披在了圆顶身上,从他的视野里逃逸到了另一个神圣的地方。他把脸从窗口扭回来,面对着墙上的一幅水彩画,画里也有一个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 淡淡的铅笔在画纸上颤动着,就像面对一只苹果,或是一堆几何体,一个大大的圆弧形与几个圆拱形被轻轻勾勒了出来。拿着铅笔的手白皙、修长而有力,自然地涂抹着。这一切来源于她的眼睛,那双正盯着窗外圆顶的眼睛。和他的一样,此刻她的眼睛仿佛是透明的。 女孩突然回过头来对他说:“你知道吗?它美得出奇。”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目光迅速地从她脸上挪开,重又固定在了圆顶上。圆顶与天空正合二为一。 他很想靠近了去看看那个天蓝色的圆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想走进教堂的大门,来到圆顶之下,布道者的面前。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轮椅上的少年。 从他搬进这栋楼的第7层开始,他就一直这样守着这扇窗。他完全可以通过电梯直达楼下,自己推着轮椅去,但他不愿意,他厌恶大街上的人们看着一个残疾少年的眼神,更害怕的是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独自一人的他从没有离开过这间房子,每天的生活起居会有钟点工来照料。 五百米外,与东方第一大的徐家汇哥特式天主教堂完全不同是,东正教堂拥有拜占廷式的圆顶。圆顶与他的窗口之间,是一排三十年代的老式楼房。他的视线刚好可以掠过那排屋顶,完整地看到所有的圆顶和其间的圆拱,再往下,就只有一层红色的拱门顶可勉强望及。除此之外,一切只存在于想象中。但想象,往往比现实完美,他每天都重复着这句话,直到有一天,那背着画夹的女孩的敲门声,叩响了他平静如水的日子。 “对不起,我能借你的窗户一会儿吗?”她的唇齿间流出的声音让轮椅上的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种仿佛能够站立行走的感觉。 她是来画画的,来画那大圆顶,她告诉他,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在这附近找了整整一天,觉得只有这扇窗户最最适合观察圆顶。 她像一阵风来,又像一阵风去。每次来总是带着一个大画夹还有笔和颜料、调色板。 他很少说话,几乎就是约定俗成似的给她开门,再送她出门。终于有一天,他问她:“天蓝色的圆顶下面是什么样子?” 他第一次紧紧盯着女孩的双眼,仿佛盯着圆顶上一方天空和几朵白得让人心疼的云。 “那是两条非常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马路对过一边是幢古老的洋房,据说曾经是杜月笙的老丈人的府邸,另一边是个很小的公园。这座正方形的东正教堂有着乳白色的外墙,间有长长的窄窗和彩色玻璃。大门朝北,也许是要面向俄罗斯,是一个高大的拱门,门楣尖上有一个石刻的小十字架。大门是铜制的,金黄色,一排高高的石阶直通其内。” “里面呢?”他仿佛已从女孩的描述中见到了所有的一切。 “大门紧闭着,我从没进去过。”女孩回答。 从此,他常常梦见拜占廷,还有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大圆顶。所以,为了讲这个故事,有必要让你了解拜占廷式的圆顶。 拜占廷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存在于耶稣诞生后395年到1453年。首都君士坦丁堡,位于欧洲与亚洲,东方与西方连接点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西侧。伟大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从532年至537年设计建造,与西欧完全不同的是它的中央圆顶形式,巨大的圆顶覆盖在四个拱台支撑的拱门之上。装饰着大理石镶嵌的精细雕刻和各种彩色玻璃嵌成的壁画。 公元1453年,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二世亲率水陆两路大军20万人,300艘战船攻克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而圣索菲亚大教堂,被改名为阿雅索菲亚清真寺。 拜占廷灭亡了,但拜占廷式的圆顶依旧不断地被虔诚的信徒们竖立起来,在莫斯科,在圣彼得堡,也包括我们这座城市。 “过去有许多学美术的人在教堂下写生,他们一个个拿着画夹,仰着脖子把圆顶画下来,但他们只能画一部分,他们的画是残缺的。只有在这里,才能完全欣赏整个圆顶,就像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女孩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出窗外,仿佛在抚摸着圆顶上的一层天蓝色涂料。 她已经和他很熟了,尽管他很少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作画。那是个夏天,她露出了脖子上挂的一串项链,项链坠子是一个小十字架,骨瘦如柴的耶稣基督正痛苦地被钉在十字架上。 这串项链仿佛有股魔力,一下子就紧紧地拽住了他的目光,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回忆起了什么,回忆起另一个女人和另一串相同的项链。这时他感觉到项链上那个小人想要跟自己说话。十字架上的人虽然表情痛苦,紧闭着双眼,但那伸开的双臂却是一副要拥抱他的姿势。项链坠子在她光泽发亮的胸口肌肤前来回摇晃着,如同一个古老的摆钟。 “对不起,我能看看你的项链吗?”他大胆的要求没有让女孩吃惊。她非常自然地靠近了他的额头,俯下脖子,把项链晃到了他的面前。 他伸出颤抖的双手接住了十字架。铁十字凉凉的感觉渗入了他的指尖,此外还有女孩胸前散发着的特殊味道的汗渍。他居然又大胆地把项链拉到了自己的嘴边,以至于女孩的下巴几乎就靠在了他头上。 这时他停顿了,女孩也停顿了,也许时间也停顿了。拜占廷式的圆顶正从五百米外透过这扇7楼的窗户注视着他们,注视着她脖子上,也是在他嘴边的项链和痛苦呻吟的耶稣。 时间停顿的意义在于世界成了身外之物,成为一条一去不返的大河,而有的人则在大河中央的沙洲上与世隔绝着。现在项链就成了这片沙洲,沙洲上有一座上帝的伊甸园,伊甸园里一个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古老而永恒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在十字架项链和基督的面前发生了,他们不清楚什么是诱惑,但他们清楚,窗外的大圆顶正担任见证人的角色。 “你有信仰吗?”轮椅上的他似乎并不为刚才时间停顿中所发生的混乱的事情而快乐,他的忧郁反而因此而加深了。 “不,我从不信仰。”女孩这样回答,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完成她的水彩画,使劲地在调色板上挤着天蓝色的颜料。而项链正握在了轮椅少年的手心里。 他把项链举到自己的唇边,耶稣小小的身躯被他灼热的嘴唇拥吻了。此刻窗外的圆顶仿佛正与他对视着,于是他垂下了头,把脸埋在膝上。 他哭了。 等他哭完,女孩的画也画完了。 “你怎么了?”女孩轻轻地把他的头抱在自己高耸的胸前。 “把项链送给我,好吗?”他的恳求让人想起末日审判。 “你喜欢就拿去吧。” 他抬起了头,泪水正逐渐干涸,他轻声说:“从今以后,请你不要再来了,真对不起,请你原谅。” 女孩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她永远都是这个表情。她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窗外的圆顶。她什么话也没说,轻轻揉着他的脸,然后转身就走了。 “别忘了你的画。” “把画和项链都送给你吧,做个纪念,也许你要在很久以后才会再见到我。” 她悄悄地出了门,像一个精灵,一点声音都没发出。 她再也没来过,四年了,只有那幅水彩画和十字架项链伴随着轮椅上的他长大成人。房间里逐渐被夜色笼罩了,他没开灯,只是让城市的灯火与星光从窗外稀疏地透进来。被这些光线点亮的只有那双透明般的眼睛,而残缺的身体则隐藏在黑夜的帷幕之后。 黑暗中的他,正被窗外的大圆顶那因模糊而更显得神秘美丽的轮廓唤醒了记忆,引导着他回到了母腹般的状态。那里有着一个戴着十字架项链的女人,跪倒在一幅圣像前,她那么虔诚,那么可怜,她在为她的儿子祈祷。为了让她的儿子站起来,她宁愿忍受耶稣式的痛苦。正如耶稣的骨头被罗马士兵钉得粉碎,她奉献了自己的骨头给儿子。她在十字架上般的苦难中祈祷,忏悔,渴望有救世主来拯救她的儿子。 奇迹并没有降临,也许奇迹只属于《新约全书》。她的儿子最终被截肢,永远失去了膝盖下的两条小腿。她也在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拖着缺少一块骨头的身躯,躺进了郊区的一处荒凉的基督徒墓地。在那落叶聚积的地方,十字架墓碑上,刻着她短促的一生,也挂着一串项链。 黑暗中的回忆像是一节在隧道中飞驰的列车。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正面的一小点亮光。列车向亮光疾驰而去,但似乎又永远到不了尽头。只有时间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正如他彻夜敞开的窗户,大圆顶模糊的影子由此烙刻在他的视网膜上,直到列车驶出隧道,巨大的光明让原有的亮光变得一文不值。 太阳升起了。 天蓝色再加上清晨金色的阳光,被上帝混合在一起,拜占廷式的圆顶仿佛成了调色板,呈现一种神奇的颜色。他不断想象着,在这个时刻,他想象着神秘的天启,圣灵会从一个高处不胜寒的地方来敲他的门,抑或是直接从那天蓝色与金黄色混合之处破空而来,穿过窗户直抵他的心窝里。他觉得,就像基督最早在加利利海滨收的四门徒那样,一代代伟大的圣徒,总是出自于不怎么完美的人。 于是他总是在不断地等待,等待拯救他的牧羊人,把这只残缺受伤的羊羔带进归宿的羊圈,至少也应带进大圆顶下那日思夜想的神圣所在。但不会再有,正如许多年前,一个女人为了她可怜的儿子所承受的苦难一样,诸如此类神圣的奇迹再也不会发生了。圣灵依然遥远,就连眼前拜占廷式的圆顶也好像回到了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亚。只有一个背着画夹的女孩送给他的十字架项链离他如此之近,紧紧贴在心口,胸膛里一团炉火正温暖着项链上痛苦的耶稣。尽管他曾经在这串项链前犯下一个小小的罪过,也许这正是一种赎罪。 在他的楼房与大圆顶之间,正在修筑一座大厦。那是一座宏伟的建筑,至少从物质角度来看是毫无疑问的。大厦正大口大口地向我们这座大工地般的城市喘着粗气,他不知道大厦到底有多高,但他明白,大厦将会像一座山峰立在他与拜占廷式的圆顶之间,把他们完全地隔绝。于是,他的恐惧与负罪感也与日俱增。 但他的梦,依然统治着他的夜晚。 他梦见了一个布道者。 等到梦醒的时候,双眼从虚幻的布道台上睁开,发现自己的屋子暗了些。一个巨大的阴影,如一堵沉重的墙,压在了他身边的画上,压在了他的瞳孔里。楼前那座宏伟的大厦,已在一夜之间又长高了许多,完全地超过了四周的建筑,彻底拦住了他的视线。拜占廷式的大圆顶躲到了这堵大墙之后,仿佛已在另一个世界。 大厦似乎还要不断长高,正如这座城市。脚手架上许多戴着安全帽的人忙碌着,他们的影子在那高高的地方晃动,给人以临近天国的感觉,就像许多年前建造那座东正教堂的时候。 他把头向后一仰,闭上了眼睛,让大圆顶在黑暗的脑海中出现。他不知道自己还怎么活下去。世界静止了,一切都土崩瓦解了,眼前这座宏伟的大厦和这座城市的许许多多高大建筑,甚至连他自己的大楼,都倒下吧,都像积木一样四分五裂,化为尘土吧。只剩下美丽的大圆顶,留在空旷死寂的废墟的中央,完好无损地直到世界末日。 同样,这个愿望也永远都无法实现。但世界对他而言,的确是静止了,正如他对世界那样。 这时,他的父亲回来了。 关于父亲,他只知道父亲是个画家,父亲一生中最得意的作品叫《母与子》,自然,那是以他和母亲作为模特。后来这幅画参加了展览,所有的评论家都觉得这幅画很像圣母玛丽亚与刚诞生的耶稣,就像《西斯廷的圣母》。气质简直就是从文艺复兴大师们的原作上遗传来的一样。 事实上,父亲最擅长的还是临摹别人的作品。家里挂满了临摹自达·芬奇、拉斐尔、米开朗基罗、乔尔乔涅、提香的画。父亲把《最后的晚餐》中犹大的脸画得如同一个受贿的国家干部;把《末日审判》画得像迎接新世纪;至于他临摹加工的《睡着的维纳斯》,则被美院的老教授斥之为有伤风化。 幼年的他是在父亲的这些画中度过的,他总是把画当做真实的世界,油画布上的少年耶稣是他童年唯一的玩伴。在明与暗,冷色与热色的对映、冲突中,他留下了对于父亲的印象。至于对母亲的印象,则是在她祈祷的时候。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当他变成了残疾,坐上了轮椅,他母亲过早地走进了坟墓之后,父亲就再也不画画了。父亲把所有的画都烧了,甚至包括圣像,都在烈火中化成了一团青烟,飞升到天堂中去陪伴上帝了。父亲愤怒地诅咒着基督,诅咒着带走母亲的上帝。最后,父亲自私地抛下了轮椅上的儿子,到了另一个遥远的国度。只有每月寄来的钱,还提醒着儿子,在新大陆依然有一个父亲存在。 父亲老了,不再是那个年富力强的画家,变成了挺着啤酒肚的平庸的商人。他的眼中不再闪烁着自信有力充满灵感的目光,而是被两团浑浊的东西所取代。父亲把他带走了,在一家宾馆里,父亲给他装上了一双国外最先进、价格最昂贵的假肢,使他又能站起来,慢慢地行走了。 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声谢谢,让父亲有些失望。 这时门开了,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他极其熟悉的女人。是她,那个背着画夹到他的窗前画画的女孩,和他在十字架项链的面前,犯下了一场小小的罪过的女孩。他的心头猛烈地跳动了一下,似乎把胸口的项链给弹了起来,但现在,他们都成熟了。 父亲向他介绍,这位是在上个月新娶的妻子。父亲自顾自地对他说,她和我过去一样,都是画画的,她只比你大两岁,你可以对她直呼其名。 但他和她什么都没说,也许她正惊讶于他能站起来了,而他则给了她一个忧伤的微笑。心跳终于平静了下来,十字架在胸前恢复了沉默,“重新开始吧。”他轻轻地对她说。 父亲似乎没听清:“什么?” 没有人回答。 他独自一人去东正教堂,绕过那幢还在不断成长的大厦,也许不久它就要铺上玻璃幕墙,以强烈的反光刺激着天蓝色的圆顶。 他走上了那条静谧的小马路,走路的感觉仿佛是从幼年学步的年代回忆过来的。那两条由钢铁和密密麻麻的集成电路组成的假腿正安稳地装在裤子里,慢慢地将他带向那扇神秘的大拱门。 他看见了大圆顶,仰视的感觉让人觉得它与上帝同在。四个小圆顶如同最初的四门徒,虔诚地围绕着他们的主,聆听教诲。接着波浪式的小拱顶们和长长的窄窗也在望了,彩色玻璃上并没有什么图案,也难以望到里面。他终于来到了教堂乳白色的外墙下,伸手小心地抚摸着,然后他转到了大门口。 黄铜的大门敞开着,他站在大门口的石阶上向里望去,见到的是一张巨大的股市行情显示屏,一行行红红绿绿的文字和一条条曲线正魔术般地变化着。巨大的厅堂里站着许多人,他们看起来很虔诚,也许正为自己的钱袋而祈祷着。还有两旁分立着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窗口和电脑,正一个个虎视眈眈地对着他。只有大厅内四根雄伟的立柱,与头顶上圆形的巨大内顶还带着神的遗迹。 他笔直地站在门口,许多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他就像块浑浊的激流中的礁石一样保持着姿势。这时他见到他父亲投资的那只股票正在股票显示屏中最显眼的位置红红火火,直线上升。他仿佛看到父亲正在哪个大户室里春风得意马蹄轻地举杯相庆。 嘈杂的人声和混浊的空气使彩色玻璃中射进来的光线变得晦暗幽远,更像是一个古罗马的大斗兽场。他退了出来,把背靠在墙上,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他感到墙上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将他轻轻推了一把,然后他踱过了马路。 在教堂的斜对面,他见到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扎着两条辫子,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拿着画夹和铅笔,正在对天蓝色的大圆顶做着素描写生。她吃力地抬着头,仔细地观察那高高在上的圆弧和明暗对比,然后小心地涂抹在画纸上。 他停了下来,直盯着女孩手中的画,女孩有些疑惑,问他有什么事。 “不,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慢慢地回答。 然后,他又用这句话问了自己一遍:“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拜占廷式的圆顶正庄严地看着他。 注:这座东正教堂的确切位置在上海新乐路和襄阳路口,几年前,教堂内部被改为证券公司,后来教堂被恢复,但依然空关,因为上海几乎没有东正教徒。 写于2000/7/4 黄包车夫与红头阿三 下午6点,黄包车夫小苏北像往常一样拉着车赶往英租界靠近静安寺的一条小马路,去接孙小姐。小苏北的车行位于华界的老闸北,他小心地避过老闸桥上的红头阿三,沿着南京路往西,一溜地小跑,有人叫车,他也一律不予理会,如果放在今天可以投诉他拒载了。 小苏北今年只有20岁,两年前家乡发大水,他独自一人来到上海,进了车行拉人力车,上海人称之为黄包车。小苏北虽然生得瘦小,两条腿却跑得特别快,农村人耐力又足,如果练长跑,保不准就是块世界冠军的料。可那年月吃饭是第一大事,扣除他每个月必须上交车行的这个费那个费的,剩下的只够一日三餐了。 可更要命的是,车行不给他发执照牌子,就好像今天TAXI的营运证,没有这块牌子,那就是非法营运的黑车。在华界,那些穿着黑皮的警察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一进租界,那些红头阿三锃亮锃亮的眼珠子就会围着你转。如果给逮住了,劈头就是一警棍,接下来轻则罚款十个大洋,小苏北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钱,重则把车给扣下,那真是砸了你的饭碗。 红头阿三是上海人对租界里印度巡捕的称呼,其实他们只是印度的一种少数民族,叫锡克人,信仰锡克教。每个锡克男子都留长发,以红色头巾缠头,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他们身材魁梧、骁勇好斗,常被召到英属殖民地军队中服役。除此以外,他们还是最出色的看门人,就像过去中国人在海外无外乎开餐馆与洗衣服,印度人在海外就是看大门,直到今天,香港许多摩天大厦仍由这些红头阿三把门。上海人一向非常讨厌他们,通常他们是英国人的狗腿子。最讨厌他们的,还是上海的人力车夫们,红头阿三与他们的关系,就好像猫和老鼠。 6点半了,南京路上依旧灯红酒绿,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小苏北来上海两年了,无数次从南京路上拉着车走过,却从没来玩过,他的消费主要是在老北站。过了哈同花园,小苏北有意无意地往这栋上海最大的豪宅里望了一眼,但他没有见到那个犹太人大亨哈同。再拉一会儿,转进一条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就到孙小姐的公寓了。 十字路口上有一个红头阿三,但小苏北并不害怕,因为他们认识,小苏北向那脸膛黝黑、高鼻深目、身材魁梧的印度人打招呼:“喂,阿甘?” “小苏北,侬好。”他居然会说上海话。 小苏北在孙小姐的门前等了一会儿,孙小姐终于出来了,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把她身体的曲线都勾勒了出来。她幽雅地坐上了小苏北的车,带着苏州口音轻轻地说:“小苏北,还是去老地方,霞飞路1338号。” 小苏北把她拉走了,孙小姐出门的时候还看了那个叫阿甘的红头阿三一眼,给了他一个微笑。但今天阿甘却觉得孙小姐的这个微笑里似乎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阿甘目送着小苏北拉着孙小姐远去,他注意到孙小姐新烫了一个发型,不是很时髦,但的确很美。 若不是皮肤黑了点,年轻的阿甘其实可算是个美男子,就像过去常在中国放映的那些印度电影里的男主角。可黝黑的皮肤恰恰能显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他高高的鼻梁有些像施瓦辛格,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则酷似阿兰·德隆。在印度人中,他也算是特别聪明的,英文说得很棒,到中国没几年,连上海话都会说了。他在这个十字路口站岗已经有两年了,既是交通警,又是巡警。所以,他和孙小姐也已经很熟了。 阿甘第一次见到小苏北是在一年前,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家,阿甘一眼就看出小苏北是没有牌照的。虽然他不像别的红头阿三那样凶狠,但还是拦住了黄包车。小苏北见了他,腿都发软了。可这时候孙小姐却说:“阿甘,算了吧,他也不容易。” 孙小姐的话就像是一盆清水,一下子浇灭了阿甘所有的火气,阿甘笑了笑,就放过了小苏北。后来小苏北每次来,阿甘都只当没看见,最后竟似乎有跟小苏北交上朋友的感觉。阿甘要下班了,他又想起了孙小姐,不禁轻叹了一口气。 每次拉孙小姐的车,小苏北总是能卖出十二分的力气,其实孙小姐的身体保养得很好,可以说是魔鬼身材,拉起来很轻松。不像有些大腹便便的外国老板,有汽车不坐,偏偏要坐人力车,想见识一下中国的风情,却苦了瘦小干巴的小苏北,拉着二百斤的一团肥肉满上海地乱转,还要躲避随时可能出现的红头阿三。 小苏北的额头渐渐沁出了一些汗珠。 “累了吧?”孙小姐在后头说,她轻轻地拿出一块手帕递给了他。 小苏北接过手帕,一种诱人的香味灌入了他的气管,给拉车的递手帕,全上海恐怕只有孙小姐做得出。 “孙小姐,你真好。”小苏北一只手继续拉着车,另一只手小心地擦了擦汗,手帕细腻的纤维触摸着他的皮肤,让他脸颊上一阵发红。 拐进了法租界的霞飞路,就再也用不着担心红头阿三的出现了。霞飞路也就是今天的淮海路,东段一直是全国有名的商业街,而西段至今仍是上海的高尚住宅区。这时,小苏北突然感到车子颤动了起来,于是他回过头去,发现孙小姐浑身发着抖,在用另一张手帕擦着眼泪。 “怎么了?孙小姐。” “没事,小苏北,真的没事。” “昨天在路上你也这样,为什么?” 孙小姐却答非所问地说:“小苏北,如果我赚够了钱,一定雇你做我的车夫,好不好?” “那太好了。”小苏北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还有,我还要雇阿甘给我看门。”她不哭了。 阿甘下班了,他回到巡捕房的宿舍。吃完了饭,先做祷告,然后就躺在了床上。他的床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在印度旁遮普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儿子的合影,另一张是孙小姐。 所有的红头阿三都是虔诚的锡克教徒,阿甘也是。他不停地在心中做着祈祷和忏悔,但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那个人。他每天在6点多临下班的时候,就会看见小苏北拉着车来接孙小姐,而第二天的早上6点多,上班的时候又会看到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来。他早就明白了孙小姐的职业,这种职业让他恶心。在上海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但实在又不敢对孙小姐有什么看法,因为她实在不像那种女人。 这条幽静的马路,通常让阿甘在上班时闲着没事做,他就悄悄地观察着孙小姐的公寓。由于孙小姐这种晚出早归的工作时间,她每天上午总是窗门紧锁不见人影。通常要到午后才能见到,她会在二楼临街的晒台上吃一顿简单的中饭。吃过午饭,就在晒台上的一张大遮阳伞下听留声机放出来的音乐。这时站在马路上的阿甘就会听到从孙小姐身边传来的那首《我爱夜来香》。 对于笃信宗教的红头阿三们而言,这种歌曲可以说是魔鬼的靡靡之音。可阿甘不这么认为,他总是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孙小姐,沉浸在音乐声中。此刻侥幸路过的黄包车夫总是会对这个红头阿三投来蔑视的目光。有时候,孙小姐的视线也会扫到马路上,就会和阿甘的目光撞到一起。孙小姐会赐予这个漂亮的印度小伙子一个微笑,阿甘却不敢笑,肌肉僵硬地咧一咧嘴。于是孙小姐就会和他聊上几句,她的声音像手指一样拨动着阿甘的心。也常有许多小流氓来骚扰像孙小姐这样的单身女人,每一次阿甘都会挺身而出赶走他们,有一回,阿甘甚至在孙小姐的楼下站了一整夜,帮她逮住一个经常到她家偷东西的贼。孙小姐对此总是感激不尽,有时还会送给阿甘两张电影票,可阿甘从未敢去看过电影。 最近几天,阿甘发现孙小姐似乎有些反常,每次早上回家步履总是很慢,有一回差点跌倒,还是阿甘扶了她一把。阿甘扶着她柔软的腰肢和手臂,心头狂跳不已,他明白自己犯了戒。孙小姐谢过了他,脸上面无血色地走进了家。 阿甘胡思乱想了一夜,也祈祷了一夜,但没有用,直到很晚他才睡着,他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勒住了脖子,被高高地吊起,许多人看着他,其中一个是小苏北,他在临近断气前用目光搜寻着孙小姐,但始终没有,直到他从噩梦中醒来。 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到了霞飞路1338号,这是连着第7天到这个地方。一座高大华丽的洋房,据说住着一个跺一跺脚能让上海滩发抖的英国大老板。孙小姐下车的时候又明显颤抖了起来,按说她在上海的风月场上已经很有经验了,却有些神情恍惚。但小苏北没看出来,小苏北只注意到她在下车时大腿上露出来的一块大大的淤斑,紫红色的,像一朵美丽的花,他看得出那是新近才受的伤。 “孙小姐,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 “好的……不,不能回去。”小苏北发现她第一次如此紧张。她又恢复了过来,“小苏北,老样子,明天早上6点你来这里接我。”然后她拿出一把大洋都塞在了小苏北手里。 小苏北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手足无措:“孙小姐,用不着那么多。” “再见,快回家吧,我的客人等得不耐烦了。”她急匆匆地跑进了洋房。一个仆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立刻砰地一声把门关紧了。 小苏北拉着车回车行,却发现从法租界通往英美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路口都站了一个红头阿三,完了,他必须绕远路了。于是,他又回到了霞飞路1338号门口,但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坐在那栋洋房的马路对面,从怀中取出了那块孙小姐给他的手帕。手帕上的香味经久不散,让小苏北有些想入非非,但他立刻又让自己清醒了回来。他看着那栋豪华的洋房,不懂什么是法国式的屋顶,但那一块块红砖的确与英租界有很大区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却不愿意走,从怀中掏出了半块发硬的馒头点了点饥。不知到几点了,洋房里所有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最上一层的一扇窗户里还透出些光亮。在那光亮中,小苏北能依稀看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背影他很熟悉。影子在杂乱无章地晃动着,像两个野兽。小苏北低下了头,他居然想哭了。 第一次见到孙小姐是在一年前的国际饭店门口,清晨6点,小苏北没有生意,他抬头仰望着这栋当时的远东第一高楼。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的出现了,她就是孙小姐,她满脸倦容地从国际饭店里走了出来,叫上了小苏北的车,把她带回了家,在她的公寓门口,小苏北认识了红头阿三阿甘。 这天傍晚6点多,小苏北拉着一个客人又到了阿甘的十字路口,刚下客,孙小姐就从公寓里出来了,她说怎么这么巧,于是又坐上小苏北的车去了老西门的一户人家。在车上,她对小苏北说,既然我们很有缘分,明天一早你就到老西门的这里来接我回去吧。 于是,小苏北就和孙小姐说好了,每天晚上6点来接她,次日一早再带她回家。一开始,小苏北还很疑惑为什么这个漂亮女人要晚上出门,早上回家,后来经车行里的老师傅一点拨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小苏北实在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干这一行的,就有了些瞧不起孙小姐的意思,可孙小姐待他真的很不错,就像姐姐待弟弟那样。再加上小苏北在上海混得久了,这类女人见得也多了,像孙小姐这样的待他好的,倒是只有她一个。若换了别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总是把拉车的当马来使唤。而黄包车夫们也都暗暗地在心中骂着这类女人——婊子。 月亮已升到头顶了,西段的霞飞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轻的黄包车夫和他的车。小苏北忍不住又向对面楼上的那扇窗望了一眼,鬼魅般的影子还在晃动着。小苏北把头埋在膝盖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惨叫声把他惊醒了。是女人的惨叫,这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着恐惧,回荡在深夜的霞飞路上,把小苏北的心全都给揪了起来,揪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再抛下去。他突然觉得整条霞飞路每一座豪宅都像是妖魔鬼怪的洞窟,布满了邪恶,仿佛要把他给吃了。 小苏北睡意全消,手心里全是汗,站起来走动着,等待天明的到来。可天亮得却特别慢,月亮继续高高地挂着,偶尔有几辆黑色的福特轿车从霞飞路上驶过。对面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干什么?小苏北有些痛苦,但他无能为力。 东方开始有了些白色,小苏北焦急地等待着,他不知道时间,于是趴在洋房前的铁栏上向里张望。突然门打开了,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罩着一块头巾,蒙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门里一个家仆样子的人在后面轻蔑地说了句:“贱货。” 小苏北听见了,他真想冲上去揍那个家伙。但孙小姐到了他的面前,他看不到她的脸,一把扶住了她,她浑身无力地靠在小苏北身上,一句话也没说。他能感觉到孙小姐浑身在颤抖,他轻轻地把她扶上了车,把她拉了回去。 回到静安寺边的那条十字路口,阿甘正好上班,他看见小苏北把孙小姐拉回来了,但感觉总是不对,他跑上去和小苏北一起把孙小姐扶下来。他们要把她送进门去,孙小姐说话了:“不,我自己能行,你们回去吧。”她的话很轻,气若游丝。她很坚强地站直了身子,头巾中只露出一双忧伤的眼睛,走进公寓,关上了门。 小苏北哭了,他不愿让红头阿三看到自己的眼泪,慌忙地拉着车走了。 阿甘则怔怔地站着,整个上午,他没什么心思,徘徊在孙小姐的门前,望着她拉起的窗帘。午后,他没有见到晒台上有人,下午,依旧不见孙小姐的人影。阿甘的心里乱极了。忽然,他听到了留声机的声音从孙小姐的窗户里传出,这让他略微放心了一些。午后的阳光像箭一样射到了阿甘身上,他像个木头人似的在留声机放出的旋律中一动不动的。这阳光突然泛出了红色,就像血的颜色,让阿甘有一种嗜血的感觉。 烦躁不安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再也无法忍耐,于是翻过了墙,跳进了孙小姐的公寓。打开门,冲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个印度僵尸。阿甘循着留声机的声音,跑上了二楼,每一步都让他发抖。他颤栗的手打开了孙小姐卧室的房门。 他见到了孙小姐,但一开始不能确定这就是孙小姐。 孙小姐躺在床上。阿甘现在看到的这张孙小姐的脸他已不再认得。这是一张被摧残过的脸,被一个残忍的男人摧残过的,尽管这张脸在昨天还足以沉鱼落雁。如血的阳光洒在她可怕的脸上,但她还是如此安详,从容不迫。 她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躺着,她的右手放在心口,左手垂下了床。在左手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切得很深,皮和肉都翻了出来,红色的肉向外翻涌着,就像是她性感的红唇,迷倒了这个城市中的许多男人。从深深的伤口中,动脉隐约可见,一道血正汩汩地向外流着,血顺着她五根纤细的手指,像蔻丹似的涂满了指甲。血流到了地上,已经有一大摊了,就像浴缸里的水。一地的暗红色,被阳光洒上一层夺目的光彩。阿甘仿佛见到孙小姐的生命也随着血流到了地上,被阳光摄去了。 留声机中发出的音乐继续充满着整个房间。 阿甘摸了摸孙小姐的脉搏,然后痛苦地抱着头。这时他见到了桌上堆着十根金条,金条边有一张纸,阿甘认识汉字,纸上写着孙小姐最后的字迹“给小苏北和阿甘”。 阿甘明白,这十根金条是孙小姐一生的积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阿甘瘫软下来了,阳光像剑一样,刺破了他的灵魂。 小苏北在6点半的时候准时到了孙小姐家门口,却发现她的门口贴着巡捕房的封条。他迷惑地站着,直到看见阿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向他走来。 小苏北发现阿甘的脸被血色的夕阳涂满了。 于是,孙小姐送给他的那块手帕也落到了夕阳中。 一个月后,上海著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记载着这样一条英语新闻,现翻译如下: 本报讯: 昨日霞飞路1338号的一栋豪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英国克来福公司董事长布朗先生在自己的家中遇害,身上发现27处刀伤。两名凶手已被当场缉拿,其中一名华人,20岁,以拉黄包车为业;另一名印度人,23岁,供职于英租界巡捕房。两名凶手行凶的原因不明。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布朗先生生前有性虐待的僻好,经常召妓,并施以殴打,乃至将其毁容。” 小苏北由法租界的刑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于1935年7月14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被正式处死。 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苏北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打量着法国军官漂亮的军服,仔细地琢磨着军官的那顶帽子,他想提醒军官,你的帽子戴歪了。他刚要开口,枪响了,6颗子弹灌进了他的胸膛。 阿甘由英租界的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无期徒刑。被流放于印度洋上的安达曼群岛。一直关到印度独立,阿甘才被大赦放了出来。 阿甘很幸福,寿命很长,而且子孙满堂,直活到2000年,88岁的阿甘穷其一生的积蓄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发现这座城市与60多年前相比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在他当年站岗的十字路口上,一个年轻的交通警察正在向一辆违章的出租车开罚单。孙小姐的公寓早就被拆除了,建起了一座30层的高楼。而当年的霞飞路1338号的那栋发生过命案的洋房依然活着。 年迈的阿甘又来到了上海西郊的一座荒凉的小花园中,60多年了,这个小花园什么也没变。他借了把铁铲,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一株与他一样老的大树下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挖出了一个包袱。他打开包袱,里面是十根金条。 1935年5月27日,就在这个花园里,小苏北和阿甘一起,把这十根孙小姐留给他们的金条埋进了大树下。 那个夜晚,小苏北对阿甘说:“我们两个,如果谁能活下来,这十根金条就归谁。” 天空中乌云掩盖着月光,黑漆漆的夜色中,两把刀子的寒光照着他们的脸。 阿甘带着十根金条,在上海到处寻找小苏北和孙小姐的墓,但始终都没有找到。但他最后竟奇迹般地找到了小苏北的哥哥的后人,他伸出颤抖的手把五根金条交给了他们。 在回国前的那天,他来到黄浦江边,外滩的大楼让他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往事。黄浦江水滔滔不绝地向长江口流去,在江水中,满头白发的阿甘仿佛看见了十字路口那个英俊的印度巡捕,那个年轻的黄包车夫,还有,孙小姐的脸。 然后,阿甘把剩下的五根金条全都扔进了黄浦江里。 写于2000/7/13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